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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风云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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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料之中,葛林并没有什么惊讶,依旧抱着个大猪蹄子啃。

不知道为啥,葛林就是喜欢吃猪蹄。

列鹰问道:“葛林,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吃猪蹄啊?”

葛林闻言抬头,眼里浮起一抹对于往事的追忆。

那时候的葛林,父母走了,只有一个老婆婆愿意收留他,但婆婆的家里情况也不富裕,而葛林的到来,更是让婆婆本就贫苦的生活雪上加霜。

饥一顿,饱一顿,老婆婆和葛林就那么一起生活。

有一天,葛林不愿意了,那时的他还小,不知道什么叫做懂事,于是就又哭又闹的不吃饭,非要吃荤腥。

后来的葛林每次想到这,就朝自己的脸上扇几个大巴掌。

老婆婆是个远嫁而来的女人,年轻时就死了丈夫,变成了寡妇,也没有儿女,更没有什么产业,日子过得稀松平常,也就维持活着。

婆婆心善,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决定收养葛林的。

自从有了葛林,一张嘴变为了两张嘴,老婆婆的给人洗衣服的工作就增量了,这样才能让两个人都有饭吃。

一个漂母,又不认识什么富人老爷哪里去给他弄肉嘛!

葛林依旧哭个不停,恼怒到了极点的老婆婆第一次打了葛林,也是唯一的一次。

挨了打,葛林立刻嚎啕大哭,但也不敢再叫嚷着吃肉了,在哭声和饥饿感之中,葛林沉沉的睡了过去。

也许,他是觉得,在梦里可以吃到很多好吃的。

睡得香甜,嘴角还挂着一丝晶莹的口水。

老婆婆自责不已,想要安抚一下葛林,可孩子实在睡得香甜,不好弄醒他。

老婆婆摸了一把熟睡中的葛林的脸,轻声说道:“婆婆一定让你吃上肉。”

婆婆的手粗糙无比,上面满是皱裂。

然后,寒夜中老婆婆瑟瑟发抖的朝着她做活的大户人家走去。

等到葛林第二天醒来时,发现桌子上多了一个碗。

碗里是,一个带着些许肉的大猪蹄子骨头。

说实话,其实就是一个大猪蹄骨头架子。

但是,对于那时的葛林来说,这已经可以说是最豪奢的美味了。

他拿起骨头就啃,犹如一只饿疯了的小狗,恨不得把骨头咬酥了,直接咽下去。

吃完后,他很细心的把每一个接触过骨头的手指细细吸吮了好几遍。

之后,他问老婆婆这大骨头是哪里来的,老婆婆只是一个劲的笑,问他好不好吃。

他点头直乐,笑的像个傻子。

那时的他,并没有发现老婆婆走出门时,她的两条腿是微微弯曲,有些发抖的。

后来,他才知道,那天夜里,老婆婆在那家大户人家门口整整跪了一夜,才换来了一个他们不愿意去啃的大骨头。

也就是自那时起,葛林暗下决心,发誓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给老婆婆世间最好的一切。

包括大猪蹄子,一盘盘的上,吃一口就扔。

那时的他,便是认为大猪蹄子是世界上最贵的东西。

凭着聪明的头脑,高超的手段,不留情面的刚正,他在锦衣卫之中如同坐火箭一般升迁。

他和老婆婆的生活也变得好了,至少可以顿顿吃大猪蹄子。

当然,他也没有放过那家大户人家,随便找了个罪名,便是满门抄斩。

至于那天夜里那个穿金戴银,开口要老婆婆下跪的,笑的最欢的夫人,则被他活活玩弄致死。

死相凄惨!

且,被柳槐钉死,寓意永世不得超生!

只是,在他最为辉煌的那一天,老婆婆去世了。

葛林湿了眼眶,大口大口的啃着大猪蹄子。

列鹰不知为何,闭嘴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葛林从情绪中出来,笑道:“不好意思,又想起了一些陈年旧事。”

列鹰摇头笑笑。

葛林放下猪蹄,拿起一只没有吃过的,斜放于桌满上,致敬老婆婆。

然后,又拿起那只啃过的,一如那年那天一样,细细的吸吮着。

“你继续说吧。”

葛林趁着换牙的间隙,抬头对着列鹰说道。

列鹰放下筷子,擦了擦手,擦了擦嘴,坐直身子,侃侃而谈。

“在阿三告诉我情况的当天,我就派出了我最为倚重的情报人员,秘密前往风云堂,探听消息,为此,我甚至不惜提前将我埋在风云堂的暗棋翻了出来,果不其然,我的人被风云堂发现了,惨遭杀害。”

“当然,我也得到了他们提供给我的情报。”

“风云堂要开始裂变了!”

说到这,列鹰有些伤感。

拿起一壶酒,散在地上,以敬那些为他死去的勇士,黑鹰帮的功臣。

“兄弟,一路走好。”

致敬完毕。

列鹰继续说道:“他传给我的消息显示,目岑生将会在今天动手,一举拿下所有心怀不轨之人。”

列鹰秃噜干净,随手一丢,列鹰的目光随之望去,目光一凝,真踏马的干净,就跟狗舔的一样。

葛林嗦了嗦手指,问道:“目岑生这是打算壮士断腕了?”

比起十大霸主赛后,被人里外夹攻,目岑参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斩掉那些往外伸的手,虽然会流血,但是大体之上不会有多少伤害。

但是,这也够目岑参好好新疼的了。

列鹰嘴角勾起,一副奸计得趁的样子。

“我就知道你不会让他这么好过。”

“哈哈哈……”

列鹰道:“知我者,葛林也。”

笑过之后,列鹰说道:“我已经散步出去消息了,想必那两位也有了应对之策,这场仗,他目岑参可不会赢得很痛快。”

葛林接口说道:“一个风云堂,两千余人,排在最前面的的两位心腹,居然都早已叛变了,说来也是讽刺啊,想想我都替目岑参难受啊。”

“哈哈,谁说不是呢!?”

列鹰继续道:”军师C县,投靠忠义社,副堂主孟浪,做了洪门的走狗。”

他眼睛一抬,饶有兴趣的问道:“你说,两人都已经是身在高位了,为何还要做这两姓家奴?”

“你这是要考考我?”

葛林白了列鹰一眼。

列鹰默然不语,但眼皮含笑,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葛林不用想,直说道:“两个自命不凡,自大狂妄的蠢货而已。”

“哦?”

C县和孟浪那可是在花都市都可以叫的上名的人物,这么说是不是有些过分了?……不过,听着很爽。

“先说孟浪,一个没脑子的武夫而已,要不是仗着跟目岑生的时间久,两人又是同乡,资格老,就他,能坐的上副堂主这个位子?”

列鹰点点头,眼神示意。

葛林继续道:“兄弟反目,无非就是两个原因,一是钱,二是妞。”

“目岑参自发妻死了之后,就没有再跟其他任何一个女人有过瓜葛,据他自己说,是要为亡妻守节。”

说到这,葛林不屑一笑。

列鹰似笑非笑的问道:“怎么?有问题。”

“当然了,一个早年泡在女人堆里的男人,就是和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是每天和各色女人鬼混,你说这样的人,会为了一个他早就没任何感觉的女人守节?”

“放屁吧,你听到过有狗改的了吃屎?”

列鹰摇摇头,这话他爱听,他就喜欢和葛林聊天,无拘无束,又有智商。

“那你说为啥?”

列鹰嗤笑道:“枪不行了呗。”

“哈哈……”

列鹰拍着桌子大笑。

突然,他的目光看向了葛林,不等他说话,葛林就自己先说了。

“别看我,我天赋异禀。我一个神级强者,他一个凡夫俗子,哪有什么可比性?”

“说的也是。”

列鹰点点头,然后一脸讨好的看向葛林。

葛林气笑道:“你都多大岁数了,还要那干嘛,节制下不就行了。”

“有这样的媳妇,你会暴殄天物的克制自己?”

列鹰怒了努嘴,阿云的方向,一袭婚纱,勾勒的全身线条淋漓精致。

葛林扫过一眼,便收回目光,赞同的点点头。

然后,他勾了勾手指,列鹰附耳过来,他耳语了一阵,将告诉了冯刚的秘诀告诉了列鹰。

“有用吗?”列鹰半信半疑。

葛林一瞪眼,说道:“我怎么知道,我又没有用过。”

“你看你,我就问问,你怎么还生气了?”

葛林气呼呼的道:“其他方面你怎么诬陷我都行,但是唯独这方面,不行,绝对不行,这事关一个男人的尊严,还是一个特别健康且强大的男人。”

“再说了,我可告诉你,万物皆有灵性,对它的怀疑,将会影响你的战力,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列鹰眯着眼睛,“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你试想一下,你相信一个人的时候,那人是不是下意识的就会挺直身子,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反之,你要是不相信一个人的时候,那他是不是会犹豫不决,想着反正你也不相信他,对你的想法随便应付一下,这就跟你兄弟一样,你说,我说的对吧?”

葛林说的煞有介事,一本正经。

列鹰不住点头,对这葛林竖起大拇指,葛老弟,你可以啊,枉我枯活四十余载,没想到你居然对这方面有如此研究,佩服佩服,请收下我的膝盖。

聊完了兄弟大事,两人继续说起风云堂,副堂主,孟浪。

“孟浪则和目岑参截然相反,天生对女人不太热衷,也没有娶过妻,更被提生子了,我严重怀疑,他到现在都可能该是个童子身。”

“卧槽!”

列鹰瞪大双眼,“那他活着还有啥意思?”

两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葛林得出结论,“所以,也就排除了两人因为女人有了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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