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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一阵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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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298 一阵风

接下来就是大家自由活动时间了,因为只有面包和啤酒,独裁者演讲已经结束。

吃完饭的阿卡姆狱友们商量着组团出去玩,可被韦恩家特地叮嘱过的铁则之一就是:重刑犯和标注为极度危险的犯人没有放风时间。

“那么,你有什么其余表演吗?尼格玛?”肩膀上标记为红色字母的Firefly是1952年《侦探漫画》就出道的古早反派,新52系列里根本没有他的戏份。

反社会分子在哥谭都算正常人了,萤火虫是喜欢在走私边缘捣敲军火的人,漫画中是消防员,可面前的这只至少手臂和面部看不到一点点损伤。

一个精悍地像是兵油子的黑人,体格健壮,还有凶悍地刀疤脸。

“我觉得你不是尼格玛,”他第一个站出来质疑,“那个人虽然浮躁,确是励志要当哥谭地下之王的人。更不屑于用粗暴地方式杀人!”萤火虫加菲尔德·林恩的声音不大,却坚定有力。

看起来是一类认准自己判断就执拗到死的人。

“我曾经是消防警察,外聘警员之一,同样也负责社区治安,后来我亲眼看到一个孩子拿着真枪当呲水枪玩...那东西能杀人,只要一米五的孩子有力量,有力量能抱住枪身,有力量扣动扳机....”

“从认识那个孩子以后,我看人就不会出错!”林恩指向他,“尼格玛绝不是你这个样子的,他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他!也亲眼见过他....甚至,甚至会为了他理想的黑暗帝国而奋斗!”

黑暗帝国..最强版本的谜语人好像也只是哥谭之主,和整个北美大陆相比什么都不是。

逄丹对脑残粉地想法嗤之以鼻,当高筒帽被拉下,眼睛从帽檐黑暗缝隙中透出两点寒光地时候,绿衣人冲着他问:“你为什么不将你的这些神奇谬论公之于众呢?”

“看看他们会不会认同你。”

“人们在乎的也不是我是谁,我是不是真正的尼格玛。只要我是谜语人,我在人群中间,我代表那个符号!就已经够了。”

“就像生活,每个人有不同地用途,职业者不要以为自己最伟大..那不过是无数齿轮上一个被精心雕琢后的凹槽,用来嵌合大家。”

“有的人是宠物猫狗,可以导盲可以带来生活乐趣..只有军用犬才能为探索指明方向..所以好狗狗总是很珍贵。”

“那么猜一个谜语吧,作为你这么多年崇拜他指认他的报酬。”

一束明火点燃了林恩手上的香烟,没有品牌标志的卷烟是刚刚从监狱里的“信息传货履带”那里传过来的,平时的面包、糕点、饮用水也都来自那里,至于啤酒....那是出了小丑女这类事件之后阿卡姆监狱的整体腐败。

没人敢再得罪这些日益增多的超级罪犯群体,一旦越狱,这些一线守卫和医生势必全军覆没。也无人愿意和这些人打交道,于是他们决定改善伙食,将这份来之不易的高薪工作慢慢混下去。

“每时每刻你都在忙碌,用徒劳无功弥补反反复复,当你回头审视你曾经的地盘,只会让人更加迷乱。”一口气憋出英文绕口令的逄丹觉得自己应该口语提升了。

最后当然要是抑扬顿挫的:

“Who am I?”

“我想我猜不出来。”林恩有点失落地看着他,“尼格玛的问题我只能猜到一小半,大都是蝙蝠侠率先破解。”

“大约你也讨厌这样无力感?”靠着墙的绿衣服逄丹试探性地问,“那么现在,我猜..你找不着他?”

“永远找不着他了....”刀疤脸林恩扁扁嘴,“他死了,一个小瘪三说他杀了蝙蝠侠..昨天晚上,罗宾失手之后,蝙蝠侠追到这里的大库房,那个瘪三手贱地打开了所有燃气,最后扔掉打火机..那间库房炸了,我们找到了烧焦的蝙蝠头罩一只。”

慌张的可能是超人,毕竟克拉克最在意蝙蝠的死活,逄丹看到伪装下的贝恩想要行动,连忙一把拦住他,“急什么?关于蝙蝠的追悼会还未开始呢!我们不就是冲着这个来得么?”

那是你!克拉克有点生气,“我想,即便是恶棍也不会对这个消息无动于衷。”

“可是作为恶魔,我没有截胡到蝙蝠侠的灵魂,这不寻常。”逄丹按住了他的肩膀,同时也注意到跟过来的林恩,此时他和两米二的超人正在活动大厅边缘,这是疯人院平时给大家做体测和检查的地方,因此即便有二三百人,也显得有些空旷。

“我不能认同你,除非你能杀死如蝙蝠侠那样地对手,否则,我会杀了你,伪装成谜语人的小丑!”林恩在背后恶狠狠地说。

“我们有燃尽世界地权利,外面那些傻瓜羔羊,只配被当成柴火慢慢炖烧!我见过只有我腿那么高的孩子拿着手枪向成人点射..这个世界应该只有这般有决心的强者才有资格支配!”

这番言论让超人都暂停关于蝙蝠地思考深深皱起眉头,而不远处,杀手鳄小集团或者五六个人的小团队正在向这边走来,先前地谈话中,某个残忍的粗汉子团队就说了他们缺少一个智慧人物。

“留意时间,贝恩。我想如果临近中午,阿卡姆各位们应该更活跃一些,我有不少好点子,例如《电锯惊魂》系列。”逄丹松开超人示意某些打听消息的活要一点一点来。

就算蝙蝠现在死了,他也医不回来,最多招个魂,给克拉克一点点心理安慰。

“林恩,如果刚刚那个问题没答上来,就没资格和谜语人提条件..看来你活着地时候是不可能明白了。”一转身来个回头杀要了别人的命,这一手操作的确出乎萤火虫意料之外,加菲尔德·林恩看着深入自己肠胃的手,不可置信。

他是睁着眼睛死的,哪怕逄丹收敛力量,一手掏心窝子也有几千吨力道还附带几千摄氏度高温,内部器官包括骨骼都被一瞬间溶解,反派林恩瞬间变成了一张画皮。

于是杀手鳄就踩着地上的这张皮来到面前,此类狠毒地手段在杀手鳄那边反倒获得了欣赏,“看样子你完美适合我们的兄弟会!谜语人,鳄鱼帮需要你,我们在金三角有大宗物件,那儿才是我们的家。”

那地方确实三不管,只是那儿的人经常噶腰子..杀手鳄的邀请显得愚蠢可笑,作为坏到脚底流脓的生物,谁能确定你不是想多一个受害者?

“我想知道什么人愿意背井离乡,去一个完全不熟悉且生产落后的不法之地过活,那里也不会遍地生产黄金。”绿色的尼格玛把背靠墙显得社恐不合群的戴面具假贝恩从原地扣出来。

因为重头戏来了,有个戴眼镜的小子拿出了蝙蝠面具,声称自己不小心杀死了蝙蝠侠。

“我只是...我只是想给他造成一点麻烦,毕竟罗宾死了,在我看..不应该说在所有人看来,心乱的蝙蝠侠都有机可乘。”气场文弱的不知名人士占用了麦克风,抖抖索索地回答。

因为看起来大家都想要他一个好看!当进来的谜语人连续杀掉三个人之后,某种约定俗成的规则在监狱恶人们之间打破了。大家不再是狱友,而是需要相互防备的敌人,至于谁杀了人..今天杀人的只会有一个,那就是探监的尼格玛!

反正我们已经身处监牢,利器都是监狱管理者给的餐刀,用完以后都会及时收回,绝不会出现腹语者那类私藏。

台上那个人碰倒了身前的话筒,这幅弱不禁风地样子更激起恶人的进攻欲,再加上群情汹涌,没有人能接受蝙蝠侠出道七八年..逮捕过穷凶极恶的他们,到头来却死于一个喽啰手中的意外。

一次可悲可耻的巧合!

于是有人当先动手,冲到台上的哼哈二将是事事当先外加喜欢自来熟的拟声客与杀一人在自己身上划一刀的扎斯先生,可这次有人比他们更快。

上去的是一个青灰色皮肤、手臂打着绷带的....丧尸。这是诞生于19世纪的丧尸,他是工业革命末期的中产,以前他是赛利斯·戈尔德,死亡以后屠宰沼泽的腐败物和怨魂和它堆积在一起,他现在是有思想的活尸,以及死灵。

它是童谣中的怪物,所罗门·格兰迪,力大无穷,不可被纯物理攻击消灭,被分尸24小时以后依然会凭借本能寻回尸块,爱好是吃人。

并非享受美味也不算恶趣味,纯粹出于憎恨和散播恐惧,因为他的前身于1894年被妻子谋杀,经济利益加上情感利益足以使人类铤而走险,这是一桩当时无头公案之一。

于是那个逄丹还不知道名姓的自称我杀了那个男人的帮会成员就这样死于活尸的一次谋杀。所罗门·格兰迪的大嚼活人行为也引起许多人不适,女士们已经掩鼻走开。

“喂!外面来的谜语人应该知道蝙蝠的下落!我不相信他死了。”说话的是猫女,也许赛琳娜还保有对老情人那一份希冀,可惜不管什么版本,他们哪怕走到一起,结局也必定是分离。

蝙蝠是冷血动物,是没有固定伴侣,甚至没有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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