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见昨晚还血窟窿一样的伤口,此刻已经发了不少淡粉色的嫩肉,创口的面积减少了不少,照着这样的速度,最多七八天,这伤口就能完全愈合!
妇人看着自己的伤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心里更加欣喜起来,直将秋瑶当成了仙女儿来敬着。若非年龄差别太大,妇人真的想当面给秋瑶跪下来好好的磕头道谢。
秋瑶从枕头下面取了金疮药的瓶子出来,再次给妇人的伤口上了一遍药。
上完药后,妇人再次感到了新肉长出来的那种痒痒的感觉。眉眼含笑的说:“姑娘,真的是太感谢你了!我一直以为阿锦的医术是天底下最好了。现在呀,只怕他神医的称号要让贤了。”
秋瑶闻言连忙摆手:“使不得,使不得!伯母你千万别这么说,我真的不懂什么医术的。你要这样说,我就不敢给您治病了。”
妇人了然:“好!好!我不说!姑娘家的,的确不宜太出风头,招来不必要的是非就不好了。不过你的恩德我一定会记在心里……”
秋瑶给妇人上完了药,对她说:“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叫神医来背你下楼吃饭。”
妇人说:“人前你可千万别叫他神医,他一向低调,并不喜欢给人治病。”
秋瑶知道,能被称为神医的,都是有两把刷子的,并且她的空间里面的毒粉那么厉害,几乎一沾到就会被毒死,可是这位神医大人却可以将沾到毒粉的小白狐狸的命一直吊着。这医术,差不多是要逆天的……
可是他为什么不喜欢给人治病?医术学来了,不就是给人治病的吗?一副冰冷淡漠的样子,置病患于不顾,这样的神医也太不称职了些。
心里想着这些,秋瑶嘴上问妇人:“不叫他神医的话,那我该称呼他什么?”
妇人回答说:“他的名字叫白云锦,你可以叫他白公子,亦或者直接叫他白大哥也可以。你救了我的命,阿锦是我儿子的师兄,相当于我的半个儿子……以后关系亲近了,你叫他一声大哥也没什么不妥。”
秋瑶心里很捏了一把汗,自己不过是治了她的腿伤,如何就成救了她的命?而且自己如何就和那位神医大人关系亲近了?秋瑶很难想象自己叫他白大哥的时候,他会作何反应。还是叫白公子比较妥当。
于是秋瑶出了客房,去到秦尚的房间里面,叫了白云锦去背了那位妇人下楼吃饭。
白云锦和秦尚两个早就起床,秋瑶进了房间的时候,白云锦正坐在房间里面简陋的木桌旁研究着昨天从她那里拿过去的几瓶药粉,眉头紧皱,怕是没能研究出来个所以然。
秦尚站在窗子旁,看着窗外的风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秋瑶走到白云锦的身边,开口说:“白公子,伯母已经起了,精神很是不错,不若你背她下楼去吃点早饭?”
听闻妇人的精神很不错,白云锦约莫猜到,秋瑶已经将妇人的腿伤治的差不多了,一阵好奇之下慌忙起身,朝着妇人所在的房间走去。
白云锦离开之后,房间里面便只剩下秋瑶和秦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