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鑫回来得比较晚,没赶上体育课,出租车到校门口的时候,第五节课已经快下课了,因为不是休息日,外面的车子进不来,他在校门口下了车,直接回了教室。刚到教室,下了体育课的同学也陆陆续续回教室了。
曹继第一个回到教室,看见程鑫,便快人快语地将体育老师下达的精神传达给了程鑫,并提到了陈昕:“分组的时候小结巴没人要,俊赏把他拉到我们组了。”
程鑫闻言赞许地点了点头:“可以。”扭头看见陈昕进教室来了,他的脸蛋有着运动过后的红润,看起来非常健康。这堂课陈昕收获颇丰,不仅学会了运球,还学了投篮,玩得非常开心,他洗手的时候顺便洗了把脸,额前的刘海打湿了,一缕一缕贴在脑门上,陈昕本来长得很幼,这下子显得更低龄化了,程鑫见了他这个样子,忍不住伸手压上他的发顶。
陈昕没法习惯程鑫这种『摸』小狗的动作,脑袋一偏,躲过去了:“别、别『摸』。”
程鑫含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还没找到修笔的人。给你买了新笔,看好不好用。”他本来是想去让人家帮忙修笔的,结果对方看见那笔,说没有发票,不能保修,程鑫说自费修也可以。对方查了老半天,最后说这款笔很多年前就停产了,公司现在没有相应的配件,还是不能修,倒是可以折旧换新。程鑫当然不会折旧换新,最后给陈昕买了支新笔,并打算隐瞒专柜不能维修一事,以免让他失望,以后再去别处想办法试试吧。
陈昕看着那个过分讲究的笔盒,有点不敢接:“这、这好贵吧?”
程鑫低头看了一眼:“不贵,还没你那支笔贵呢。”他买的其实也就是基本款,四百多块钱,但他知道这对陈昕来说已经是笔巨款了,所以没告诉他多少钱。
陈昕犹豫地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取出笔来一看,跟自己那支一样,都是黑『色』镶金边的,不过款式更别致一些:“算、算我借用,等、等我的笔修、修好了,就、就还你。”
程鑫不置可否:“以后再说吧。篮球会打了吗?下次我教你。”
陈昕一听他说到篮球,顿时眼睛发亮,那么多人喜欢打篮球不是没理由的,实在是一项很有魅力的运动,以前他不参与这种冲撞激烈的运动,因为觉得戴眼镜不方便,现在玩了之后才发现,戴着眼镜似乎也不会太妨碍,他朝程鑫点头:“好。徐、俊赏教我了,他和曹、继打、得好。”说着脸上『露』出兴奋的微笑。
程鑫看着他脸上的笑容,顿时无比遗憾,若是今天自己也去上体育课就好了,包准让小结巴崇拜得五体投地,徐俊赏和曹继算什么啊,他们还是自己教的呢。
新笔非常好用,甚至比他原来的笔都要顺滑,陈昕用得非常顺手,每次写字都格外用心,生怕写错了对不住手里的钢笔似的。程鑫也总有意无意地看他写字,陈昕的字是真的漂亮,结构方正,笔画刚劲又不失圆润,看着特别舒服。这年头字写得好的人越来越少了,因为电脑和手机的普及,人们对手写体字似乎也不像从前那么重视,练字的人也少了,但一手漂亮的字会真会给人特别深刻的印象。程鑫记得网上总有人在夸某某明星字写得好看,他觉得就比不上陈昕的,陈昕的字都能拿去做字帖了。
见贤思齐,程鑫看着陈昕的字,就忍不住想起了自己那手狗刨体字来。他从小就倔强任『性』,写字由着『性』子来,随手『乱』画,不止一个老师说他写字像鬼画符。小学时有个语文老师还特意在班上点名批评他,说他写字的态度太敷衍,看到他的字和他的人,简直不能把两者对等起来,意思就是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不仅不以为然,还跟老师对着干,将字写得更难看了。现在想想,老师说的其实是事实。程鑫忍不住问陈昕:“你的字是怎么练的?”
陈昕正在写作文,他的作文深得语文老师的钟爱,每次都要拿出来给大家展示一番,还不忘添一句“瞧瞧人家的字和排版,再看看你们的!某些同学作文写不好就算了,那字简直是鸡爪子抓出来的!”陈昕停下来:“我、我学我爸的。”陈昕父亲写得一手极漂亮的赵体,不论『毛』笔字还是钢笔字都极出『色』,那支派克笔就是他学生时代参加书法比赛得的奖品,他字写得好,也喜欢写字,在当时电脑手机尚未普及的年代,他给陈昕妈妈写了很多书信。陈昕的字,就是从父亲留下来的字帖和书信里模仿来的。可惜陈父英年早逝,留给父母妻儿的遗产也仅有这些了。
程鑫拿出一个本子递到陈昕面前:“你的字好看,帮我设计个签名吧,你写好了,我来练,以后起码签名不能丢人。”
陈昕有些诧异地看着程鑫,原来他也有自己字写得难看的自觉:“我、我试试。”这个忙不难,他试了一下,程鑫的名字有点难度,因为“鑫”字笔画太多了,而且结构又密,写出来就是一坨,真不好看。陈昕试了好几次,终于满意了,这才给程鑫:“这样行吗?”
程鑫看着纸上那两个熟悉又陌生的字,不知道怎么心里有点酥酥麻麻的感觉,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名字被写得这么漂亮,程鑫从来都讨厌自己的名字,难听、难写、难看、俗气,但是此刻他却觉得不那么难接受了,原来自己的名字也能写得这么好看。他拿过本子,照着陈昕写的字开始临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