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长歌怀采薇十
从万福寺离开,萧凉一嘱托青旗先将夫人送回府,然后按照早先说好的,将另一封书信送往将军府。
青旗很是犹豫地问:“那少爷身边不带上两个伺候的人吗?”
他是看着自家少爷身后的邪美公子说的,这来历不明的人,自少爷与松将军谈完话回来之后,就抢了自己的位置一直与少爷寸步不离不说,还要与少爷一起去酒楼。
他要是奉命去办了事,若这人是歹人,可如何是好?
封长歌早早挥退了身边的小厮,就等着和白团子单独去玩耍,闻看这似有似无的打探,和充满怀疑的打量,就站在萧凉一身后淡淡剐了一眼。
心想这人脸上的红包是不是咬得不够多,要不为何还能顶着这么一张可笑的脸挑拨他与白团子的关系。
萧凉一看不到后面站着的人是如何对自己小厮施压的,见青旗忽然满头是汗低下头去,以为对方在担心自己,就笑道:“你呀,总是操心命。封大哥可是帮过我们的人,他不畏强权挺身而出,我很是感谢。你若是实在撇不下去,就赶紧办完事,来聚丰楼找我们便是。”
说出这番话,他心中也略感稀奇。
重生一世,本对陌生之人很提防的他,看着封长歌却觉得很亲切很信任,没有任何原由,他就是觉得这个人不会加害自己。
就像他们家仓库里面那只大蜘蛛,人人都防备到极点害怕到畏惧,就他一人相信毛蛛子开了神志,能分清好坏,不会恶意加害萧府一样。
反着来说,他一见松授,就不能相信自己居然会讨嫌一个人到这样的地步。从上一世的第一眼开始,明明对方看着清秀干净,他却偏偏觉得这人不怀好意,说的每一句每一字都是狐狸的狡笑。甚至后来忌惮到对方若做出一个举动,他就觉得这人是要使坏了。
无端的喜欢或厌恶,大概都取决于人如野兽一般的第一感受吧。
封长歌见碍事的都走了,不着痕迹松了一口气。他本身喜欢独来独往,除了与自己同样身份的族人以外,不喜与其他结交,少年是他放在眼里的第一人,若是接下来的行程中还有其他渣滓存在,他也很难保证自己能不能管住自己的糟脾气。
笑眯眯的团子抬头问他:“封大哥,我可以叫你封大哥吗?”
“紧着你喜欢地叫”封长歌看他这可爱样子,也忍不住微笑,顿时风花雪月耀光失色,勾得路人齐齐直了眼,他道:“你若是叫我一声大哥,我能不能叫你凉一呢?”
直呼名字虽然是一件失礼的事情,但是萧凉一未及冠,尚且没有自己的字。更何况上辈子他嫁了人——凡是嫁了人的尚未及冠的男子是不允许有字的,只能丈夫取闺名,也称为闺字
。
按上辈子他和松镜严是那样僵硬的关系,说是夫妻也会引来一阵耻笑,自然不可能有闺名。
所以冷不丁地被人唤了小名,萧凉一脸一烫,活了两辈子的人,竟然觉得万分害羞,他小声道:“封、封大哥要是喜欢,就、就这样吧。”
却不知这副样子,让封长歌恨不得变回原身,在老窝打几个滚才好。
这两人站在大路上同时红着脸,不过一个是羞得,一个是激动得。
“凉一,凉一”封长歌笑得更加灿烂,一双琥珀色的眼睛都要叫旁人的三魂丢了七魄,他道:“为兄能认识你,也不知道是哪儿修来的善缘。”
萧凉一耳朵尖动了动,忽然从旁边小贩店里拿了一个白纱飘飘的斗笠,甩下一枚银钱,转身踮起脚尖盖在封长歌头上,别脸道:“封大哥还是注意一点吧,别勾了别人家姑娘少年的魂欠下数不清的桃花债。”
封长歌正想说他才不稀罕别个家的,就见变成红豆馅的由里到外都热腾腾的白团子抢先一步跑掉了,连忙憋着笑跟上。
身后的小贩一手捧着银子一手挽留状:客人啊,这大团银钱我找不开啊……
两人去了脉冲口碑最好的聚丰楼,这里不仅有美到人恨不得吞掉舌头的边塞饮食,连那江南的精致点心,软糯甜酒,也无一不缺。
萧府那被虫子咬得眼皮都肿的大厨子就是从聚丰楼里请去的。
除此之外,聚丰楼占据了上京最好的地段,所在的这条大官道几乎是脉冲的必经之地,无论是商贩走卒或是婚庆嫁娶,都会经过这里,每一日都热闹极了。
他们包下二楼靠路的雅房,这里可以靠着护栏将楼下的风景尽收眼底,若是嫌吵闹了,还能将窗边的拉门给合上,很是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