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着下巴,光头青年分析道:“看装扮,女孩的家室明显比那小子的要好些,穿的虽然不贵,但很得体并不俗气。女孩长得很漂亮,从行为举止气质来看,估计没什么背景。
那小子就逊爆了,一身冒险装,虽然看起来价格不低,但有钱人谁会穿这个,而且,我从那小子身上嗅到了同类的气息,不出意外,那小子应该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再看他们点的酒!这对小年轻明显都不会喝酒,点的是星兰舌酒,一看就是随便点的。
这种酒不仅苦涩难咽,而且度数还高,只有极少数人会喝这种酒。
一般有钱人,或者贵族子弟,对酒都会有些了解,所以,我敢断定,他们没什么背景,可以下手。”
听完光头青年的分析,周围的那些流氓,一个个都都拍马屁。
“老大就是眼光毒辣,我等深感仰慕。”
当然,光头青年不知道的是,任菲菲是千金小姐,而且背景高的吓人。
她之所以没有富家女那种趾高气扬的姿态,主要原因是她爹任绅是个很随和的人,也没什么架子。
再加上任绅平日里对女儿缺乏管教,任菲菲能有什么贵族气质,那才怪呢。
凌辰更不用说,气质什么的之前就没有,再加上在佣兵界混迹了两年,和刘方等人厮混,沾染了些流氓匪气,要是能有什么气质才怪呢。
但这些混混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眼中,这对小年轻,实力不强,而且没什么背景,是可以任意欺负的!
凌辰这时候隐约发觉到了什么,四周的男子目光都有意无意的往这里瞥过来。
凌辰一口喝下果汁,对任菲菲道:“咱们走吧。”
任菲菲同意,站起来要和凌辰一起离开。
这里的杂『乱』环境,让她感觉很不适应,尤其是那些流氓看她的眼神,让任菲菲感觉十分的恶心,待了没多久就浑身不自在。
一帮流氓地痞见任菲菲和凌辰要走,顿时一个个都按捺不住,迫切的想要出手。
任菲菲这么漂亮的女孩,这辈子都不一定会见到一次,就这么错过了,他们会惋惜一辈子的。
就在凌辰和任菲菲要离开的时候,龅牙带领着一大批混混涌了过来,气势汹汹的样子。
舞池里疯狂舞动的男女,似乎察觉到什么,脸『色』一变,一个个都快速往外跑。
酒馆很『乱』,如果要发生什么事情,最好赶紧撤离,殃及池鱼会死人的。
小胡子青年微笑道:“小兄弟,是不是我们酒馆招待不周了,这么急着走?待会儿再走,不然就是不给我们面子。”
凌辰看着一群神『色』嚣张的混混,冷声道:“你们是谁?为什么要给你面子?”
“吆喝,看不出来这小子挺硬气的。”一个打扮得花里胡哨的男子一甩头发,嘲讽说道。
“嘿嘿,实话告诉你,今天你们是别想走了,姑娘留下,至于小子你吗,没个几十金币也别想走。”
几个混混嬉笑说道,全然把凌辰和任菲菲当成了软柿子欺负了。
这家酒馆位置偏僻,位于帝都接近郊外的地方,属于三不管的地界,平日混『乱』的很,杀人放火的事也经常有,帝都卫兵清剿过多次,也没什么效果。
每次清剿完后,这些人都会像是跳蚤一样卷土重来。
这样一来,酒馆平时也没什么生意,全靠一帮混混的带动经济。
只有今日,不知道这俩看起来很生面孔的小年轻,是怎么找到的这的。酒馆竟然破天荒的来人了,而且其中一个还是极为漂亮的萌妹子。
最关键的是,两人似乎都没什么背景,实力也一般。此时若是不宰,恐怕连神都会看不下去的。
凌辰皱眉,听着这群混混的『淫』言『乱』语,一股肃然的气息,从他身上慢慢浮现,杀气凛然。
察觉到凌辰的异样,顿时,所有人都闭嘴不说话了,他们大多数没什么实力,但并不妨碍他们对强者的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