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郑格格有些不好意思,正要改口,被林暮生捂住嘴,“爸,金镯子呢?”
郑格格不明所以的看着他,林暮生给她解释:“这里的习俗,儿媳妇改口钱是要送金镯子的,越多越重表现越被丈夫家重视。”
林震哼了一声,蹬蹬蹬跑上楼,没一会又蹬蹬蹬跑下来。郑格格见他手拎着个塑料袋,跟超市的那种没什么区别。然后走到自己跟前:“给!”
“谢谢……爸。”郑格格结巴了一下,不是不好意思叫,而是被手里的东西沉的。
满满一袋子金镯子啊,看着就跟夜市上随便买的玩意似的。
“你肯定看也没看,直接让人把金店里的镯子打包了吧?”林暮生挑挑拣拣的在里面翻了翻,“你看看这个图案,这是送给老人的好不好?”他拿起一个晃了晃。
郑格格听到他说打包时,就笑了,再看了眼他手上,指头粗细的金镯子上雕着福禄寿的图案,直接就笑出了声。
“老婆,你回头挑挑,不能带的就去金店溶了,打套金碗筷放到餐馆去!”林暮生倒是会安排,反正是不会留给他爸的。
林震摆摆手:“随便你们。”然后一脸期盼的问林暮生,“看完丫头的了,该看我的了吧?”
“你的什么?”林暮生一脸奇怪的问,“爸,难道你也想穿旗袍?”
“你这个死小子”林震挥了挥拐杖,转身气呼呼的上楼去了。半道还吼了句,“我不去参加婚礼了!”
郑格格推了推幸灾乐祸的男人:“你干嘛让老人生气,回头再气出个好歹来。”
“没事,医生说了,让他没事吼吼,预防老年痴呆!”
一直到婚礼前两天,林震才看到了他的衣服,深紫色的唐装。老头从林暮生手里拿过衣服时,还故意说:“这么深的颜色,一点都不好看。”
“那你别穿!”林暮生作势要拿回来,林震拍开他的手,抱着衣服就上楼了。
五月的最后一天,郑格格出嫁,阿莎和郑泽看着一声喜服的新娘表情各异。
“啧啧,真好看!”阿莎摸了摸喜服上的刺绣,“这个是我妈那边最好的师傅绣的,寻寻哥说都是了不得的人物才有资格穿。”
郑格格拉着她的手感激道:“帮我谢谢辛阿姨,她的腿刚好就操心我的事,下个月我回国一定亲自上门探望她!”
“别客气啦!”阿莎抱了抱她,“我妈喜欢做这些,有人喜欢她的设计她才会高兴!”
郑格格点点头,又看向自己的弟弟。
“姐……”郑泽没想到这么快他姐就答应了嫁了,原本还以为能拖到明年。
“我很好,我会幸福的!”郑格格拍了拍他的肩膀,“从此以后,你要走自己的人生了!”
郑泽吸了吸鼻子:“我会的!”
从此以后,姐姐就属于另一个男人了。他一定要努力成为姐姐最好的后路,让她永远可以回头。
敲门声响起,一个漂亮的男人走进来。
“寻寻哥!”阿莎笑眯眯被万倾思搂进怀里。
郑格格微笑的打招呼:“万先生。”
“叫我名字就好。”万倾思点了下头,然后摸了摸阿莎的肚子,“不要站太久,小心身体。”
阿莎刚刚怀孕两个月,如果不是郑格格是她最好的朋友,万倾思是不会让她跑来的。
“没事啦!我又没干嘛。”阿莎完全不理解准爸爸焦躁的心情,无所谓的说,然后突然眼睛一亮,“格格,你以后生个女儿吧,我们做亲家!”
郑格格好奇的问:“你怎么知道你怀的是儿子?”
“我妈让中医看过了,是男孩!”
万倾思抿了抿嘴角,他才不要和林暮生做亲家,于是转移话题:“时间到了,出去吧。”
林家的婚礼,像一场盛世华美的电影。
十里红妆铺满街道,一队吹着唢呐的乐队开道。新郎骑着白马在最前面,身后是穿着唐装的童子抛洒花瓣。金顶红身的八人大娇里,坐着身披霞帔的新娘。
郑格格手里拿着苹果,看着眼前的金穗随着轿子的节奏摇摆,心却渐渐平静下来,透过轿帘的缝隙,她的目光落在林暮生身上。这个男人,从今以后会与她不离不弃,生死与共。
风吹过,像是低诉着什么,林暮生暮然回首。
两人相视而笑,满街繁华从眼底淡出。
择一人终老,守一人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