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前在一个部队里待过,对于他的近况,我并不是很了解。”
叶想了解更多关于楚鹰的信息。
“哦,这样啊。”
佣兵里的很多人以前都曾经在军队里服过役,对于这一点儿,所有的人都清楚,所以黑人对叶的话并不敏福
“我是在半年前认识鹰的,当时他是刚从意大利那边过来的,同期来的人大概有二十多个吧,到了美国之后就散开了。当时到我们基地的人并不多,因为我们基地的要求比较严,不光是对体质要求,就算是对学历要求也很严格。这就跟你们华夏的大学一样,你们不是有笨蛋一,笨蛋二的大学之分吗?”
笨蛋一,笨蛋二?
叶点点头,“嗯,差不多。”同时他也忍住了笑。
“所以从一开始,我们就对他比较关注,后来的日子里,他的能力也就随着任务的增多而不断展现出来。到最后,他就得到了一个绰号,叫做,上帝。”
“上帝?”叶觉得有些夸张,在美国,上帝是一个绝对神圣的存在,就算是流氓也不会贸然把上帝的名号安在某个饶头上。
“对,就是上帝。因为他就是一个不死的存在。没人能要的了他的命。我就像是有独特的魔力一样,可以避开所有的危险,就算炮弹在身边爆炸也能够安然无恙。你他算不算是上帝?”
叶没有话。黑人只以为他是在心里受到了震撼,也不去打扰他,仍然自顾自地喝酒吃肉,同时还不忘在火里面添加柴火。
摸了摸右手腕,叶能够感受到从里面传来的阵阵暖意,他从参加到山坳里面的战争开始就能感受到九皇钟传给他的暖意,只是他跟从前一样,对手碗里的九皇钟采取了忽视的态度。但是听到黑人的这些,他当然比别人更能明白楚鹰的不死之身是怎么回事,如果没有受到那次爆炸的影响就真的见鬼了。
洞口里钻进来楚鹰。
“队长,你过来一下。”
叶走了过去。
黑人嘴里嚼着火腿,默默地看着这两个人出了洞口。
叶跟着他出了洞口,却看到洞口前面躺着一个人。
是牦牛。
他的脸上全是血,身上也披着一层厚厚的雪,想到刚才的场景,叶心里大概明白了。那个黑人是扛着牦牛回来的,脚踩在雪地上的声音自然要加重不少了。
“没什么大事,昏了过去而已。这是回去还钱的玩意儿,不会弄死的。”
看到叶在牦牛身上不停地摸索着,楚鹰道,同时也给牦牛嘴里塞了两颗红色的药丸儿。
“这是什么?”
“基地给的,是能提神什么的,放心,吃不坏。关键时刻能保命。”
“肾上腺素?”
“比那个安全。放心,他还不到死的时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