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吃撑了,清茗教授中途去了一趟洗手间,见状,任寥斐也跟了过去。
洗手池前。
清茗温雅地问道:“找我什么事吗?”
任寥斐从口袋里拿出真空采血针,在清茗的眼前晃了晃,淡声道:“在你酒店房间的浴室垃圾桶里发现的,还没有被使用过的采血针,是你家厂子生产的型号。清茗,你想对悠秀哥哥做些什么?”
“你知道的,我对天才这类的人非常感兴趣,我想抽他的血研究他,想进一步深入地了解他。”清茗平静地说道,“包含在DNA里的信息是不朽的,智力和基因密切相关,却不完全由基因决定,天才的胳质细胞与正常人的胳质细胞会有什么样的差距呢?”
任寥斐:“研究我一个人的还不够吗?”
“当然不够。”镜子里的清茗镜片泛起冷冽的蓝光,他的语气像是机器一般冰冷,没有丝毫的温度,“正常人处于一个普通的数值范围之间,那天才所处的数值范围又会是多少?天才与天才之间的数值差距,会不会有着天壤之别呢?”
任寥斐:“你别像个疯子一样。”
清茗不以为意地笑道:“天才与疯子之间,往往只有一条‘理性’的界限。”
任寥斐:“平悠秀是小芋圆的哥哥,不是你实验的小白鼠,你不能伤害、利用他。”
“好一个爱屋及乌,任大少爷是在向我施威吗?”清茗笑意浅浅,“不过,你说的对,他不是可以利用的小白鼠,他是自由的小麻雀。现在的我也不忍心拿他当实验的小白鼠对待了,因而直接将抽血管丢尽了垃圾桶里。”
任寥斐:“在科研方面,你居然有罢手的时候,真是难得。”
清茗的目光定格在墙壁挂着的向日葵画像上,语气温柔地说道:“因为,我发现不把他当小白鼠,而是当作宠物养着,是件更有趣的事情。”
任寥斐以为自己没听清,皱眉道:“你说什么?”
清茗的脸上扬起惯有的微笑,骄傲地说道:“我打算把悠秀同学当作宠物养,一直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