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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得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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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练。”

缓了缓,林迹来到长『毛』象庞大的身体前。怕这大家伙还会复活,林迹拿出砍刀来,在它脖子的位置猛捅了一刀,跟着飞快跳开了。

鲜血又流了不少,但长『毛』象却没有再醒过来了。

几人上前,一起捧起鲜血,咕咕就喝了起来。这几乎是狩猎的传统,石喙和墩木早听得多了,这艘他们第一次这样,因此喝得分外多。

守栗笑眯眯看着石喙道:“多喝些,补水。”

众人知道石喙『尿』了裤裆,也是哈哈大笑。

小狼狗更是不客气,在雪地上不断『舔』食。一路过来,它也出了不少力气的。听到众人的笑声,它也嗷嗷了两下,算是跟大家一起笑了。

林迹不喝鲜血,随手在象身上拍了拍,发现这长『毛』比想象中要柔软些,比羊『毛』略微粗,不过却比人的头发柔软。

破屠接过砍刀,对着长『毛』象比划着:“怎么弄?”

要是以前弄了这么大的猎物,会派一两个人回部落叫人,让整个部落的人来这附近住着,把它吃完了再说。

现在就不行了。现在是冬天,部落老少出来的话,说不定得冻死几个。部落的寨子也不会有人愿意舍弃。而且林迹是打算把这东西弄来制作来年的储备肉食的。

守栗觉得自己终于要派上用场了,说道:“我回去叫人来搬吧。”

“不用回去。”林迹摇摇头,对着天上吹了一声口哨。漂浮在天上的鬼鹰也跟着一声啾鸣,直接落到长『毛』象身上。

林迹先切下一点肉条来喂鬼鹰,随后连皮带『毛』切下四五斤肉来让鬼鹰抓着。鬼鹰抓着肉,忽扇翅膀上了天空,往部落方向飞了过去。

这里离部落应该只有七八公里,鬼鹰抓着肉回去,估计十分钟就能回到。鹰等人看到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晚些应该就会派人过来搬肉了。要是人跑一个来回,三个小时未必足够,天都会黑了。

“我们剥皮切肉,顺便看看它的身体构造。”林迹另外拿了一个矛头,招呼众人动手。

皮是肯定要剥回去的。长『毛』象的『毛』长半米,做成带『毛』的皮衣估计就不合适了。不过把『毛』剃下来做『毛』衣应该没问题。皮的话,再弄成光板牛皮一样,用来做靴子或者皮衣皮甲应该都行,说不定比牛皮还要结实些。

破屠从林迹切开的脖子口开始下刀,切出来的是厚厚的皮下脂肪层,比后世的家猪还要厚实许多,一般厚八九厘米,有些地方甚至有十厘米,最薄的地方是脖子的位置。

脂肪对于史前人类来说是好东西,价值不在蛋白质之下。这一切出来,墩木就傻乎乎想往嘴里塞,被林迹狠狠拍了一巴掌才想起,现在部落不提倡吃生肉了。

因为脂肪厚,石喙『射』出的箭又是骨头箭簇的,只『射』在了长『毛』象的肩膀脂肪层里,几乎连血都没怎么出。

这让石喙颇为沮丧,觉得自己一身里里外外的『尿』白弄了。

一路剥下去,发现破屠的第一箭也没有完全『射』穿它的头骨。长『毛』象的头骨前面的位置有一块骨板,是连接它的长牙的,非常的厚实,从侧面『射』来的箭就卡在了这个位置上。

而『射』在两眼之间的箭,因为角度正好,倒是把这个骨板『射』穿了。

林迹拿矛头往它头骨的位置捅了捅,总结道:“正面攻击是最费力的,如果『射』后一点,它的头骨就穿了……其次还可以攻击脖子,大动脉和气管在这些位置……我们看看它的心脏长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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