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齑玉鲙:选用三尺以下的鲈鱼,静置山泉水中饿十二个时辰,刮鳞去腮,用棉布治净。取精肉切成片,薄如宣纸,轻如羽毛,用芥酱浸渍入味,布裹挤净水分,散置盘中。另取香柔花和叶,均切成如毛发的细丝,放在鱼脍盘内与鱼脍拌匀即成。紫花碧叶,肉白如雪,鲜洁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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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明回来也有好几日了,怎么不告知为兄,给你摆桌庆贺,接风洗尘呢?”
随园二楼临河的小厢房内,一位穿着深紫色锦袍的公子,正手执酒壶,给对面坐着的月白锦袍公子的酒杯里斟酒。
“春阳兄客气,景明只是回个家而已,身上无功名无爵位无建树,哪里还敢大肆宣扬,劳烦兄长?”
熟悉的声音,一贯的低沉温和,听着无不如沐春风,正是刚回京不久,住在沈府的令和。
令和,表字景明,春和景明,是他及冠时沈砚给取的字。
给他斟酒的是他在京中的好友,也是同他一起长大的玩伴,虚长令和两岁,越国公家的嫡长子,宋颐,表字春阳,去年殿试的探花郎,如今在大理寺任少卿一职。
“景明跟为兄客气什么?我们好几年没见,你回了京,竟然不主动来找我,是跟为兄生分了不成?”
宋颐微微仰头,一口饮下杯中酒。
令和见此,也随其后,端起了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饮完后,放下酒杯,又斟满了一杯。
“不是跟春阳兄生分,只是你知道,如今我们家刚被赦免,行事务必还是要小心谨慎,低调一些。如果我一回来,就傍上你这探花郎,大理寺少卿,说出去,难免引起事端,所以才没有主动拜访兄长,景明在这里自罚三杯,给兄长赔罪。”
令和说完,仰头“咣咣咣”地干了三杯酒。
宋颐见令和饮下了三杯酒,严肃的脸色好看了一些,摆摆手:
“为兄当然知道景明的性子,只是回来这么久都没联系为兄,怎么说,我也是计较的。”
“不过,刚才看景明痛快的赔礼了,那为兄也就不和你计较了,来,我们干一杯,欢迎景明回来!”
两人举杯一碰,相视而笑,有些话语不用明说,也默契的彼此知道。
“景明这次回来,不走了吧?”
菜肴上桌,宋颐夹了一筷子鱼脍,放到嘴里,慢慢品尝。
“不走了,这次回京,我主要是为了参加明年的殿试,也为了守住延平侯府那一份在京中的家业。”
令和也夹了一筷子,放在了嘴中。
一入口,一股辛辣的刺激冲鼻而来,刺激着口腔中所有的味觉,慢慢咀嚼,又觉得这鱼脍极鲜极美,好似这世上没有比它再鲜美的东西!
“春阳兄,这随园看着不起眼,但这菜肴的味道,怕在京中也是能排的上号的,这道鱼脍,我尝了后,怕是没有比它更鲜美的了!”
记得以前,令和的嘴巴也是出了名的挑剔。
那时候,延平侯府也不缺那点银钱,各种菜肴,四季时蔬,总是吃最新鲜最好的,那些个厨子也个个都有绝活,天南地北的菜肴均都有擅长的,吃多了,习惯了,便觉得那是家常便饭,甚至吃腻了,觉得世间滋味不过如此!
可这几年的边关生活,风餐露饮,粗糙简陋,啃过硬如石块的馒头,也喝过不带一点儿油星儿的野菜汤,吃过连续一个月的白菜萝卜,也如饿狼撕食般啃过手臂长的羊腿。
京中这些精美雅致,别具匠心的菜肴,令和是好几年没吃过了。前几天,在沈府,那些厨子做的早饭、点心已经是极好吃,哪想到,就这京中随便一家不起眼的饭馆儿,也能做出上好的佳品。
“景明喜欢,就多用一点。”
宋颐放下筷子,给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微微仰头,慢慢饮下。
“这随园呀,虽然看着不上档次,比起外面的那些在装修上差远了,可这里厨子的手艺倒是不错,京中世家子弟,爱好风雅饮食的公子们都喜欢来这里。”
“尤其是这里有一位余大厨,手艺那是绝佳,好多人为了他一桌饭菜呀,能连续十天半个月的来碰运气。”
“碰运气?他不是这饭馆的厨子吗?不是天天在这里?”
令和的筷子又伸到了其他的几盘菜肴里,吃了几口,觉得滋味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