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家二少爷新得了一只银白色的灵犬,白噗噗圆滚滚的,看起来机敏逗趣很是讨人喜欢。
言闵本是出了名的严谨端方,轻易连笑容都很少见,进进出出多是板着一张小脸,不过才八九岁,生生活出了一副七老八十的模样。
如今得了这么个玩意儿,换做旁人自然是要欣喜若狂的,偏生是他,端着表情支着下巴,叫人看不出喜怒。
他要考虑自己应该拿出何样态度才算不失身份,才算妥帖,小狗却不用,也不知瞅见了哪里,言闵怎么就合了他的眼缘,颠着短腿一蹦一蹦的呜呜咽咽,前爪耷拉着竹篮子,意图极为明显的求着抱上一抱。
对于这样的软糯生物,言闵第一反应是要拒绝的,因此他站直了身子,微微侧了过去,轻咳了一声道:“我并不愿意抱你。你也不必做出这幅样子来求我。须知,人必自重而后人重之。我虽不知你们四足狗类的做派,但想来也是差不多的。因此,你若要待在我身边,就须得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说罢,也不管那小犬听没听懂,自顾自的将装他的竹篮子侧翻在地,由着它一拱一拱的钻将出来。
即是灵宠,总是能有几分眼力的,眼瞧着这个小主人似乎并不是那么喜欢与自己亲近,自然是要再出杀手锏的。
呜呜咽咽的声音断了,小狗落地后奋力翻了个身,四脚朝天露出自己软糯雪白的肚皮,天真无邪的舔着自己的爪子,时不时的咕噜几声,意图拉回言闵的注意力。
说实话,这小东西撒娇卖萌的模样无端端的叫言闵想起了自己家里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弟弟,言玉璃。
这个认知叫言闵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由自主的伸长了脚,用脚尖将这个软萌的祸害再往远处拨了拨。
小东西被拨的一脸不解,瞪圆了眼睛懵懂的看着言闵,似在无声的质疑:为什么不陪我玩。
言闵没好气的哼了一声,丢下了小狗,转身朝着自己的书屋走去。
言闵愤愤的想,若这小白狗不是母亲特意叫人寻来给自己解闷的话,他大约会当场叫人把它丢出去。
只是眼下,丢弃是不能够的了,只能暂时将就着养几天,再寻个由头送回给母亲,好在屋子里仆从不少,倒不用他额外费心这小东西的吃用问题。
打定了主意后,他倒是真的不再将注意力放在这小狗上头,每日里照着习惯晨读练武午休……
看着好像并没有什么两样,但似乎又不是完全一样了。
每日里早起,他才睁了眼,就能影影绰绰的看到远处跑来了一个雪团子,活蹦乱跳朝气十足的想是要迎接自己一般,恨不能用他的短腿一个箭步冲将过来,若不是随侍的婢女眼疾手快的揪住了他,大约自己是要被扑一个满怀的。
“不成体统。”言闵心内鄙夷,起身绕过这一段,侧了脸不去看他哼哼唧唧的撒娇模样。
早起的时候,言闵总是习惯要在自己的院子里打一套拳,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总没有一日停歇。
对他来说,这是一个锻炼筋骨的好习惯,并不愿有多余的人来旁观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因此除却捧着干爽衣衫和帕子的小厮外再不会旁人在身侧。
可自从养了这祖宗,院落似乎变得分外拥挤,一转身一抬腿,总能看着那么个白戳戳的东西在一旁扑爹刨坑,撵鸟捉虫。
好在,这玩意儿也不爱叫唤,除了多动些倒也不算恼人。
只不过,东奔西跑的,委实太过扎眼了些。
或者,改日应该叫婢女给他弄一身黑色的麻袋衫给他裹严实了,兴许就不用这样不得不瞧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