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听到“吱呀”一声,门开了。
方萍英抬头一看,是她上辈子最大的天敌,她婆婆周云梅进来了。
周云梅手里端着一碗糖水煮鸡蛋,脸色不太好看。
方萍英上辈子和周氏打了好些年的交道,自然知道她是个什么性子,一点事情不顺她的心就喜欢拉脸子,已经习以为常了。
方萍英当做没瞧见,站起来冲她喊了声,“妈。”
周云梅没应,从鼻子里冷哼一声,将那碗糖水鸡蛋砰一声重重的放在方萍英面前,“你才进门,屁股还没坐热,就指挥起我们家的人团团转,你到底有没有点家教。”
方萍英上辈子在罗家的时候,虽然对罗志勇和两个女儿是有亏欠,但是对这个婆婆,她却是问心无愧的,即使后来闹的家无宁日,也大多是因为周云梅的嚣张跋扈。
所以如今想来,最后方萍英和罗志勇弄成那般结局,周云梅也要负很大的责任。
重活一世,方萍英却不让自己过的那样憋屈。
即使她是婆婆,那也得她有个婆婆的样子,她这个做儿媳妇的才会安安分分的孝敬婆婆。
于是,看周云梅一出声就扯到家教这样严重的问题,方萍英看着她皱了皱眉,“妈,你要是不愿意送这碗糖水鸡蛋进来,没人会逼你,我肚子饿的时候,自己会出去找吃的,你不用将话说的这样难听。”
以前的方萍英在娘家的时候性子虽不顶好,但却不太喜欢说话,见到人的时候总是低着头,很少和人打招呼,所以在村里人眼中,都觉得方萍英是个老实,好掌控的。
周云梅之所以在同意罗志明和方秀的事情的时候,硬是打主意逼着李玉春让方萍英嫁给罗志勇才同意方秀他们婚事,也是因为看中了方萍英这点。
再加之她想着如今罗志勇的腿伤了,别说像她以前想的那样能娶个城里人回来了,就是这乡下的姑娘没缺没烂的也不会愿意嫁给一个腿残的人。
好歹方萍英长的端端正正,又会做活,性子也不错,以后可以任由她拿捏。
这见方萍英一开口竟然也不是个善茬儿,她当时惊讶的大声喊了起来,“啊呀,方家这个闺女我倒是没看出来,平时在方家老老实实,被你爸妈骂的连头都不敢抬一句,我以为是个老实的,没想到原来也是这样厉害。”
方萍英知道周云梅愿意娶她的心思,看着她淡淡一笑,笑容中带着几分挑衅,“怎么,你后悔了?后悔还来得及,现在出去跟院里的客人说啊。”
“你……”周云梅被方萍英的话堵的一时语塞,你了半天,脸色一沉,说话便开始难听起来,“你还别以为你有啥了不起,不就是个没人要的,要不是我家志勇的腿成这样,凭你这个鬼样子你以为你可以进我门罗家的门?”
今儿要是换个日子,方萍英还真要和周云梅驳上几分理。
但好歹今儿是她和罗志勇的大婚日子,一辈子只有一次,要是她今儿就和周云梅闹的太过分,罗志勇也难做。
于是,方萍英也平息了一下怒气,看着周云梅,一副淡淡的模样道,“不管是凭的什么,反正我现在已经进了罗家的门,我是志勇的媳妇,也是你的儿媳妇,你要是觉得我这个儿媳丢人,配不上你老罗家,你就大声闹,最好是让外头的人都听听你们老罗家有些怎样丢人的事情,反正现在丢也是丢的你老罗家的人,我无所谓。”
“我知道你从小死了爸妈,没人管教,那今儿就让我这个做婆婆的来好好管教你一番。”周云梅说不过方萍英,眉毛一横,抬手就想打人。
方萍英眼疾手快的抓住周云梅要挥过来的手,挑眉看着她,“你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