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恪虽不常出席这种场合,但是声名在外,许多有名望的家族都曾抛过橄榄枝,抢着想让他做自家的女婿,各家千金大姐自然也是倾慕得很。
现下看着他怀里揽着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女孩儿,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嫉妒。听程夫人了,那是程恪的未婚妻,也没见得好到哪里去嘛。
从上到下打量了池瑜一番,在心里暗暗比较着。
浑身上下也就晚礼服能上得了台,身上一点首饰都没有,甚至连妆都不化,更可笑的是,脚上竟是连高跟鞋都不穿。这么寒酸的人,是怎么得到程恪的青睐的?
程恪知道池瑜穿高跟鞋容易扭脚,故而在一开始就给她挑了平底鞋,一来安全,二来舒服。高跟鞋穿久了对血液循环不好,程恪先生心疼媳妇,自然是事事思虑周全。
“我要吃这个。”池瑜指了指面前造型精美的蛋糕,扭头看向程恪,舔舔唇。这一动作瞬间让男人身体一僵,喉结性感地上下滚动一番,定定地看着她,而后薄唇轻启,吐出一个单音节。
“好。”
“程教授,大庭广众的,能不能把你的色狼本性收一收!”池瑜瞪了他一眼,手伸到男饶腰间掐了一把,虎着脸警告道。
这个男人简直就是一个行走的荷尔蒙爆发机,时不时那什么虫上脑。不顾时间,不顾场合!
“男儿本色嘛。”
程恪一把握住她的手,把玩着,暧昧地凑近耳语一番,故意吐着温热的气息撩拨着她的耳垂,而后在池瑜羞恼的目光中,笑眯眯地拿过一块蛋糕,喂给怀里的人。
全然不顾周围的目光。
原本还觉得这是一个极其十分非常正经的词,然而此刻从他嘴里出来,池瑜觉得,自己再也无法直视“男儿本色”这四个字。
男儿本、色。
“你真的是越来越不正经!”池瑜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蛋糕,红着脸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而后者此刻正笑得一脸春风荡漾,生生迷惑了一票姑娘的芳心。
春风又绿江南岸啊!绿江南岸啊!
感受着周围又增加的几道敌视目光,池瑜叹了口气,看了一眼男人那张祸国殃民的妖孽脸,忍不住掐了一把,一边掐还不忘碎碎念。
“以后出门我一定记得给你戴口罩!”这个男冉底是吃什么长大的,才能长成这副人神共愤的模样,啧啧啧。
果然,有一个比自己美上百倍千倍的男朋友,真的是压力山大呀。她一边要忙着自卑,一边还得防着其他如狼似虎的女人。
瞧瞧,那一个个的目光,好像要把她生吞活剥了一样。
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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