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心情久久不能平息。
躲在远处的苏楠,听闻此诗,心中的激情仿佛被人瞬间点燃,恨不能立马冲上战场,拿下羌南,威武凯旋。
或许只有那样威风凛凛的大将军,才配得上她的知秋。
可惜他的身体……
按照流程,接下来是投票环节。
在楚南辞的指挥下,考生们分为了两队。左边一队乃是更为欣赏宇文祈诗作的,而右边一队则是支持叶知秋的。
两队人马站立,不用数,便肉眼可见已经分出了胜负。
叶知秋获得了大多数考生的支持,不得不说,她这首诗更符合当下大邑国国情。
现在的大邑屡屡打败战,宛如一个精神萎靡的小伙子,谁都可以上来欺负一脚。
长久下来,不仅是将士,就连军中各位将军以及朝中各位官员,也都谈战色变,整个大邑朝廷,从上到下无不如那霜打了的秋茄子一样,奄奄一息,任其发展而无可奈何。
此时这句“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羌南终不还。”宛如一阵强心剂,让人们看到了将士们的决定,也看到了国家打胜战的希望。
一语激起千层浪,说得便是如此吧。
宇文祈输得心服口服。
楚南辞更是激动得双手背在身后,仰头朝天才没让自己的热泪洒下来。
半晌,他终于调整好情绪,扭头对身边的离愁道,“去,将少夫人这首诗词好好裱起来,本官要带回金城,激励三军。”
“带回金城?”叶知秋神情有些难为情。
“怎么?不愿意还是舍不得?”楚南辞问道。
叶知秋连连摆手,“不是的,不是的。民女没有不愿意更没有舍不得,只是这字……”
原主没有上过学,她在前世也不曾怎么练过毛笔字,虽然跟着苏楠学了段时间的毛笔字,可到底是登不了大雅之堂。
看到那宣纸上狗刨式的毛笔字,实在有些辣眼睛,叶知秋索性低下了头。
远处苏楠看到宣纸上青涩的字迹,忍不住回忆起了教她练习毛笔字的温情时刻,脸上露出了宠溺的笑容。
一切,仿佛就在昨天。
那么近,却那么远。
说到这字,一旁的宇文祈也跟着动了动嘴角,忍不住笑了。心下腹诽,可惜了,这女人诗写得这么好,只是这字是当真是没眼看啊。
说到字,楚南辞脸上也难掩嫌弃,不过话都说出口了总不能收回来吧。
大手一挥,“无碍,大丈夫不拘小节。少夫人心怀天下,不就是字写得丑了些吗,算不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