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黑衣人正坐在树林里就着凉水啃干粮。这些人的衣衫都有些残破,身上或多或少裹了不少泥浆,就是头发丝上也都沾了不少草屑。尽管如此,这些人身上似乎带着股血腥味。明明是个野兽横生的林子,此刻竟安静得诡异。
“谭大哥,这附近的妖兽都给我们清理得差不多了吧?”
“嗯,”那个被叫做谭大哥的人用力地咬了几口干粮,他的脸上黑漆漆的,被毒辣的太阳光硬生生晒成了这样的颜色。若仔细看他五官,必然能发现这就是当年随着薛绥一同到边城去的谭盈丰。“等追上那只火狐,咱们就进城跟薛将军汇合,到时候酒肉不说管饱,肯定有的吃。”
周围的人听说有酒有肉,齐声欢呼起来。
众人歇息了一阵,立即起身继续去寻那只火狐。
前几日在路上发现了一只火狐。那只火狐只有一尾,但与其说他是妖兽,不如说是妖族。他们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变成人形想混进人族之中去,可惜估计他妖力不够,或者是修炼不到家。头上的耳朵和背上的尾巴都没能掩藏起来,这给恰好路过的谭盈丰看见。
边城迁徙之后,禹洲城就是这边境最重要的界限。禹洲城不是不欢迎妖族,如果只是进城凑热闹或者买卖商品的妖族,像他这样的守卫军一般都不太会管,真正吸引他主意的,是这只火狐无意间说出的话。
“我要去杀了青衍,这样我就是天底下最厉害的狐狸了!”
就是因为这一句话,谭盈丰领着队伍跟着这只狐狸足足六十里路的地。
也算是这只狐狸足够警觉,在他们初一靠近的时候,就生了警惕逃离。火狐跑得极快,且擅长钻洞,再加上狐族会变身的特点,这才难以抓到他。
六十里了!
先前在城里不敢动手是怕惊吓到城里的人,现在六十里了,这距离怎么样也足够了。
谭盈丰带着部下们一路跟着火狐的踪迹寻去。
几次扭转之后,终于见到了那只火红色的狐狸。除此之外,这只火狐的身边,还坐着一个女人。
这女人谭盈丰恰巧还认识,就是前任的郑县令之女郑秀妍。
如今的郑秀妍单单就相貌上来说就天差地别。她的发色开始发红,本来柔美黑长的发丝此刻似染了一层葡萄酒般的红。耳朵越发的尖细,若是仔细看去,耳尖上已经升出了一片红色的绒毛。
半人半妖!
“女使救我!”小火狐几下跑到郑秀妍的身后,“就是他们这群人,为首的那个会些法术之外,别的都是普通凡人。”
郑秀妍点了点头,看向来人。
此时她就连眸子都是红的,带着几分魅惑和妖冶,烟波流转,自带几分楚楚,让人看了不自觉地想要上前去将她揉进怀里,好好怜惜一番。
“我道是谁,原来是谭家的那个废物。”
几个字,说的是个咬牙切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