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讲到数学,方小喻特别来劲儿。
曾经数学对她来说是最恐怖的一门课,现在成了她最喜欢的一门课,因为容易学啊。
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
基本上考完试,方小喻已经知道自己这次数学能考几分了。
拿到考卷一看,跟自己猜得一模一样。
想到自己这都上了高中了,还能有这样的分数,方小喻可满意了。
“数学容易?”
“容易!”
毕竟这是她成绩最好的一门功课啊。
沈早早小小纠结了一下:“小喻,高中要分文理科,你有想过要报哪一门科吗?”
“那你呢?”
方小喻是想跟着沈早早的脚步走,文科是她以前喜欢的科门,两科是她现在擅长的科目。
但总的来说,方小喻知道自己这个成绩,报文科还是理科,都可以。
她爸说了,真要重新分班了,只要她考虑好,不管文科还是理科,他都支持。
如今在家里,方小喻是越来越有地位,说的话也越来越得到重视。
对于这样的改变,方小喻可高兴了。
方小喻不知道的是,自打她跟沈早早在一起之后,提上来的可不光是成绩,最多的是自信心。
以前方小喻唯唯诺诺的,所以她爷爷家的人才觉得她好欺负。
现在,方家那些人哪儿还敢跟以前一样,看不起方小喻,欺负方小喻。
也就在沈早早的面前,方小喻还跟以前一样,跟只小白兔似的,沈早早说什么听什么,一点意见都没有。
换作是别人,哪怕是亲爸妈面前,方小喻都变得有想法起来了。
关于这一点,方爸是看得最清楚的人。
都说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
那个要跟自己抢女儿的女婿还没出现呢,女儿就先被沈早早给拐走了。
看到自己的话都没有这么好使,唯独对沈早早的话,女儿听了就跟拿了圣旨似的,方爸一颗老父亲的心哟,酸得跟打翻了陈年老醋一样。
“我也还没有想好。”
沈早早有那么一点点复杂,对她来说,选文选理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对文、理科,她的兴趣感是一样的,数学做题挺有意思的,文科写作挺有意思的。
似乎所有的课都有它的魅力在,吸引着沈早早的偏好。
方小喻:“那我也没有想好。”
如今的方小喻作为好学生,有这么任性的资本啊。
沈早早:“我给你出的题,你喜欢做吗?”
方小喻老实地回答:“早早,你出的题好难,比黄老师出的都难。但你教了我之后,我都会了。看,这次我考了九十五,全班第二呢。”
只因为方小喻比别人多做对了一道二分的填空题,她成了居于沈早早之下的班级第二以及年级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