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丰乡,洪家。
凌晨从安丰乡徒步走到上田村,白天又从上田村走回来,一去一回路上花了六七个小时,苟小小这具没怎么修炼过的身体累垮了。
一到家,她就趴炕上睡着了。
除了中午那会儿被吵醒了一次,她接下来又一觉睡到天黑都没起来。
洪大夫晚上下班回来,见苟小小歪在炕上熟睡。
她去跟任良说了一会儿话,去里屋见苟小小仍没有睡醒的迹象,不禁无奈的笑笑。
不经意间看到苟小小两个脚掌上的血泡,洪大夫眼中流露出疼惜之色。
她转而去倒了一盆热水端到里屋,将毛巾在热水里打湿,用热毛巾包住苟小小的一只小脚。
将苟小小的脚热敷过后,洪大夫又用针小心翼翼的挑破了那脚掌上的血泡。
一天没吃东西的大魔王,扒着洪大夫的裤腿儿,饿得可怜的直叫唤。
洪大夫唤来任良,把喂狗的任务交给他,“小小睡了一天了可能都没起来喂狗,你找点东西喂喂它。”
任良垂眼看着大魔王,撇嘴说:“人都还没吃东西呢。”
继而,他看向苟小小的脚掌,眉头轻轻一蹙,眼中闪过一丝难题察觉的疼惜。
从任良的话中听到了一股怨气,正给苟小小挑血泡的洪大夫抽空抬眼瞥了一下他,板正了脸孔强调了一次大魔王现如今不可取代的地位:
“我可告诉你,大魔王现在比你都金贵。”
被苟小小骑到头上也就罢了,还要被她养的狗给比下去,任良心有不甘却也无奈。“得,反正我在家里是越来越没地位了。”
他拎着狗粮袋子往外走,临出里屋前,有些不放心的提醒洪大夫:“姑,今儿我跟你说的事儿,等她醒了,你好好跟她说。”
说完,他睇了一眼炕上趴着的苟小小,有些没好气道:“睡一天了还睡,睡死你!”
“你这小孩儿!”闻声,洪大夫气不打一处来,抬起手作势要用针扎他。
任良赶忙抱着狗粮袋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