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啦,虽然大多数都是只能使用一两次的垃圾,但能赚钱的东西,谁不喜欢呢?”
“待会来的是谁?”
“是一条大鱼,据说是要去干一票大的,需要一些好家伙。”
“听起来他们像是要做什么大坏事,战衣姐姐帮我远程扫描一下,车内的能量反应。”
这三种志书的编纂,都是在接到朝廷在康熙二十三年颁布的编修一统志》的诏令后进行的。当时有三位『潮』州着名的士大夫陈衍虞、佘艳雪和杨钟岳,都参与了府志的编撰或者审订。也都为澄海和饶平这两部县官亲自『操』笔的邑志写了序。而这三位,同僧人和寺院,又都有友好的交往。志书对佛教的态度,也就不难理解。难以理解的,是这几部志书对中元节的记载,完全没有提到盂兰盆会。
同样在1687年编纂的『潮』阳县志》,是县令臧宪祖假手『潮』阳几位出身世家的士大夫写成的。跟上面几部志书不同,它没有独立记载佛道寺观,而是像隆庆『潮』阳县志》一样,把寺观附录在“坛庙”卷中。“坛庙”卷最后的“论”有这样一段话
至于塔寺庵观之遗,不纪其常,而多纪其异。何与?曰,正以明其异也。灵光奇怪之事,虽不可尽信,然神灵所钟,理或有焉,故悉存之,以见前代之弥,岂可云遥遥千载,于今不数见耶。此前志之所详,予不必则也。抑存者纪之,废者又纪之,何与?曰,正以彰其废也。夫儒者之道,患其不盛,佛老之教,患其不熄。故书废者,乃以见其熄,而为儒道幸也。此予志之之意,而与前志同也。
读过志书对塔寺庵的记载,再比较这段话与前引林大春志的按语,不难发现,编纂者既还受尊儒排佛传统观念的影响,又不能不很婉转地接受佛教在民间盛行的事实。也就是在这部志书里,中元节的记载,开始出现盂兰盆会的内容。记载很简单,“盂兰追荐,枯骨埋巅”,表达的内容却已经超出盂兰盆会为父母祈福和从嫡亲以至无外的灵魂救赎的仪轨意蕴,包含了收葬无主尸骨的慈善行为。虽然这种“掩骼埋胔”的慈善行为也关乎灵魂救赎的观念,但应当与清初『潮』州的地方动『乱』有更加直接的关系。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看点,那就是中元节的祭祀祖先和盂兰盆会的救赎亡灵在仪轨上似乎已经分开。这在18世纪以后的文献中有更加清晰的反映。
18世纪以后,『潮』州地方志关于中元节的记述,都连带着“盂兰盆会”。可见在这个时段佛教在本地影响的深入。
不过,这些记载,不管详略,都应该做两个内容来解读。在中元节,也就是“七月半”,祭祀祖先的礼俗继续保留着。一般人家,祭祖仪式在家中公厅举行,用酒馔、纸衣为祭品。盂兰盆会在18世纪基本由寺观来『操』办。举行的日子可以在中元节,也可以在七月十五之前或之后。法会的仪轨,有诵经,营斋,放焰口,施食,放水灯等等环节,虽然各地不尽相同,总比家中祭祖的礼仪要繁复得多。盂兰盆会施济的对象,是“鬼之不祀者”,也就是那些没有家人祭祀的孤魂野鬼。法会的经费,则由寺院僧人事先募集。
18世纪的社会安定,带来了『潮』州经济的繁荣。朝廷开放了海禁政策,『潮』州商人的海上贸易活动,规模越来越大。海舶往来,货通南北。农业生产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双季稻栽培技术已普遍应用,复种指数提高,再加上水利设施逐步完善,与水旱灾害抗衡的能力增强,粮食生产达到较高水平。在商业活动的推动下,农业商品化的倾向更加明显。比起上一个世纪,整个『潮』州社会的生活水平,明显富裕了。寺院也有可能在民间醵金举办盂兰盆会。佛法影响扩大,那些好善人家,也开始进行普度路祭。
到19世纪,中元节在家中祭祀祖先的传统依然延续。盂兰盆会开始逐渐脱离寺院,以家庭、乡族为主体进行,佛教仪轨逐渐世俗化,成为一种民俗的节日赛会。这种变化,是在『潮』州商帮海上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本地经济持续繁荣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商人的崛起,让『潮』汕社会生活到处闪烁在金子的光芒,改变了乡族的权力结构,也改变了传统的习俗。自七月初一起,到七月底,各乡各里,迭次有施济孤鬼的祭祀,俗称“施孤”,亦称“普渡”。这也是盂兰盆会的变相吧。显然,施孤、普渡活动里,救赎和慈善的意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