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州城中,官服县衙旁,一家叫作南巷北苑的客栈内,花心懒洋洋地仰面躺在榻上,翘着脚尖,盯着天花板暗暗发呆。
“姑娘。”门外,顺伯轻声唤道。
花心唇一张,漫不经心地答道,“进来。”
顺伯推门入内,他走到榻边停下,脸色有些难看,“如姑娘所料,近日县衙的确有城外出现诸多无名尸的传闻。”
唇畔轻勾,慢悠悠地坐起身来,这个古代啊,还当真是人命如草芥啊。
顺伯有些后怕,“杨公子他……”
“是宗礼。”淡淡地说道,“这些人是给了我的,现在我不要他们,宗礼回去没法儿交差,这件事务必不要告诉寒疏和萃初。”
对顺伯自然是这么一套说辞,可事实上,她的心里何尝不是火星子四溅,杨胜不忍心让他一个人流落街头,于是给了他这些奴隶,可宗礼却不一样,为了保护杨胜,所以就杀了所有的奴隶。
不知道杨胜为什么留着她的性命,也许大概是不敢忤逆杨胜的意思吗?
侥幸自己又一次在刀尖上保全了性命,可越是这样想,后脊背就不断地渗出凉意,自从穿越以来,她都是被动的,没有一次是将命运抓进在自己手里头的。
“对了,院子已经盘下了。”顺伯又想起了正事儿,他从怀里掏出了房契,“这院子是记在了花无缺的名下。”
花无缺,是她为自己取得新名字,为了这个名字,她花了好些金子,才买到的。
深吸一口气,总算有这么一件令人欣喜的事情了。
“好,我这东拼西凑,还有最后一点金子了,我算了算,咱们房前屋后置办家具以外,还能剩些,到时给我留下一两银子,你和寒疏萃初他们便将银子分了去买酒吃。”花心接过房契看了又看,确定无误了,小心翼翼地收好,“咱们终于不用再住这破地儿了。”
要说啊,这古代的客栈还真比不上现代的宾馆,不卫生暂且不提,这老鼠四下乱窜,蟑螂蛐蛐全都在屋子里横行霸道,再这么住下去,她非得疯了不可。
“姑娘,这盘院子倒还剩下不少银子,我估摸着置办家具也够,您这金子先留着吧。”顺伯将剩下的银子从怀里掏出了倒在桌子上,得意地看向花心。
这从进城后,所有的事情全部都交给顺伯去办,刚开始花心还时不时跟着顺伯出去瞧一瞧,后来觉得跟在顺伯屁股后面反而碍事,索性便当了甩手掌柜,省心不说,效率也提高了不少,顺伯的积极性变得很高。
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句话可不是没有道理的。
现在看来,是她误会顺伯了,顺伯倒是个非常善良的大叔呢。
这古代的物价还可以啊,怪不得母亲说怀里的金子够她后半生用了。
咧嘴轻笑,花心感动地点头,“嗯,那我们便用这点金子寻个买卖来做。”
金牌销售可不是白当的,她还曾想着要响应国家的号召,全民创业,万众创新来着,没成想是个短命的,一下子穿越到了这里。
既然老天爷爷让她来这里受罪,那她就诓一诓这些见识短浅的古代人。
放下杨胜的心结,这一次是该大干一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