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附近溜达了好一阵儿,才看到有一名踩着三轮车,衣着邋遢的收废品老头。忙乐呵呵变卖掉肩上,辛苦得来的战利品。
说来也怪!
这老头虽然头戴草帽,衣衫褴褛却精神矍铄,一身骨肉难掩清奇。
他一双风流韵致的狐狸眼,明明与年纪相悖逆,却一点也不违和。
目光也很大胆,不加掩饰打落在她的身上,又不会给人轻浮之感。
不知怎么回事,庄九蝶竟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看他那一头斑白的银丝,扎着高高的马尾,到底是久经沧桑,还是追赶前卫?
反正怎么看,怎么觉得这老头有些奇怪。
但怪在那里,一时也说不上来。
他笑呵呵数着一叠五毛一元的钱,和蔼道:“小姑娘拿好钱,下次再有,还找我收哦!”
“好咧!谢谢您。”庄九蝶心疑之际,还是面带微笑收好三块钱,心里打着能买几个馒头的小算盘。
老头见状,抬手捋一捋小白胡,啧啧说:“我老头子走南闯北,还是第一次碰见像你这么俊的姑娘,还来捡这破玩意儿。”
“江湖儿女,能屈能伸嘛!”
庄九蝶讷笑着说,说完转身就走时,目光无意间,瞥见老头的右脚在流血。
她本能反应就是蹲下身子,去细细检查一番,“大爷,你这脚在流血怎么不包扎一下,感染了怎么办?”
“哎呦!使不得啊!姑娘,我老头子这么脏,别人躲都躲夺不及。”老头局促着说。
庄九蝶默不作答,兀自小心翼翼用袖襟,擦了擦他脚伤上的血。想着自己也是混迹江湖的,对于老头身上的污迹,和她之前相比较,真是冰山一角。
不过……
这老头儿脚上的皮肤,保养得跟个小伙子似的,倒是稀奇。
要是先看脚,指不定会误以为,这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奇怪之际,也清理好伤口。她摸了摸兜里少得可怜的三块钱,暗下决定。
便起身对老头道:“你在这等我,我去买个创口贴来。”
老头愣了一下,随之脸上浮现出难为情的笑容,“那怎么好意思,你看我一糟老头子,还得麻烦你个小姑娘,真是惭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