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eball,棒球,是一种以棒击球的集体对抗类运动比赛。
在美国,棒球拥有着和橄榄球不相上下的地位,并列为“国球”之一,就连盛名传遍全世界的美国篮球也得屈居在后。
美国人骨子里似乎天生就对这种能够直接表现出力量美感的运动有着一份难以言喻的狂热。
自然,身为地地道道的美国人,无论是Nancy他们,还是从小在旧金山长大的郑秀晶,对这项运动都不算陌生。
可以说,在一行人中,只有他一个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棒球门外汉。
在旧金山,棒球场并不算多,TacoBell对面那座现在还名为SBC球场的大型球场虽然被称为“棒球最好的地址”,是全美唯一可以打出湿球本垒打的球场,但它显然不可能被几个小屁孩用来作为解决“恩怨”的场所,尤其……还是几个黑人少年。
所以,尽管早该想到,可等他随着Nancy等人真正到达目的地之后,仍然不禁在心里面有些怪异地感慨美国人对棒球的执着与热爱。
这是一处地下球场,前身应该是什么体育馆的场地,只是看样子已经弃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原本好好的几块羽毛球场和一大片的篮球场被各式各样的“人工隔板”隔开,分成了数种不同的运动区域,其中最多的,就是棒球场……或者说,也许是棒球场?
这里显然是黑人的聚集地,沿着锈迹斑斑的铁架楼梯一路走下来,所见除了严重掉漆的斑驳墙壁之外,就是一名名路过的黑人投来的种种眼神,或冷漠、或审视、或好奇。
绝大多数,看起来表情都不算友善。
想想也知道,两个黄皮肤的小鬼闯进了黑人的地盘,还好这地方看起来还算比较正规,再加上他们两个人没有谁是金发碧眼,而且年纪都不算大,否则的话,他都在考虑是不是该拉着郑秀晶掉头就走。
“嘿!瞧瞧这是谁?想要进道奇队的一只小老虎~哈哈,过来!小伙子!我还以为你待在洛杉矶那个破地方不打算过来了呢!”
“呵呵,Alfred(阿尔弗雷德)叔叔……”
“嘿!再丢给我一个球!”
“那边那边!哦,拜托,你这打的是什么?”
“你这球明显擦边飞出去了,不能算!”
……
高吊的照明灯将白炽的灯光洒落到了下方的每个角落,地下球场的四处都是一阵吵吵嚷嚷的热闹声音。
Nancy几人一脸的怡然自得,对这里很是熟悉,趁着Tiger和那个貌似球场主人的中年男人正在交涉,郑秀晶瞄了瞄四周的情况,就拉着他,两个人偷偷跑到一旁去说起了悄悄话。
“这里是Tiger叔叔的地方,OPPA你不用太担心,我以前也跟Nancy他们来过几次,这里的人实际上也挺好相处的。”
女孩开头的第一句,就像是看出了他内心中某些顾虑,率先给他说明了一下,给了一颗定心丸。
对此,他除了觉得自己能点点头表示明白之外,貌似也给不出其他什么反应。毕竟,人家女孩子都没表现出什么害怕的样子,光他一个人显得瞻前顾后的,有些说不过去。
“担心倒不是很担心……不是你的朋友吗?”
他笑了笑,旋即扭头打量着四周的环境,不由就略显疑惑地问道:“只不过……等下我们就在这里打球吗?”
“对,这里!”郑秀晶眨眨眼,干脆地一点头。
他闻言就挑了挑眉毛,神情说不上是什么感觉。
有人曾说过,当棒球棍把球一棒击飞上天,全场人望着球影冲出界内,才是这项运动最精髓的地方。
可他们现在来到的这个球场,不仅位处地下,就连划分出来的棒球区也很奇怪。
他是不太懂棒球,不过至少知道棒球场是扇形的场地。
Nancy他们来的这个球场却并没有那么多的面积来进行布置,所以每个球场都被隔成了差不多可以并列站五六个人、最长距离目测只有几十米左右的长方形区域,在区域中,像是起始点的位置划出了两块地方,而在另一边的尽头,则高高挂着两个硕大的铁圈。
一开始他还没明白这样的场地该怎么使用,直到旁观着几个人使用后,才恍然明白过来……
严格来说,因为场地的局限原因,在这里,棒球这项运动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了,换句话说,单纯只是一种娱乐性的练习活动。
由投手站在场中,两名棒球手站在起始点的垒包上,不需要捕手、不需要跑垒,甚至完全不需要协力合作。
规则很简单,由投手投球,两个棒球手把球击飞,能够打进尽头铁圈里则记一分,一定比赛时间后,统计分数,分高者胜……
粗暴简化到让他一时都生出了点自己将要玩定点投篮的错觉。
“本来就是我们也都不是专业的,打着玩而已,OPPA你还真想我们找一块专业的场地来比试吗?”
仿佛知悉了他心中所想,郑秀晶又在他的耳边意味不明地低声说道。
只是,她这话话音刚刚落下,一道颇为响亮的声音就伴着Nancy辨识度相当高的欢呼声传到了他们两人的耳中。
等他们两人下意识转头看去时,就刚好看到一道熟悉的壮硕身影进入场中,高高举起了自己双手中的棒球棍,下一刻,猛地一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