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明智的事就是跟着李承一学习进山打猎,打猎是门学问,不仅能在山林里获得赖以生存的食物,还能规避危险。
虽然她只学了些皮毛,但若不往深山里去,这些经验已经足够了。
看着88号系统里的灰色书籍,赵合欢感到深深的无力,这就像是坐拥一堆金山却无处可用。
在几处发现了兔子踪迹的地方设置了简单的陷阱。
赵合欢来到溪边,捧了洗了把脸,然后采了些柔韧的藤蔓编织成网,这样的生活比起提心吊胆地在赵家被打骂压榨的日子不知要好了多少。
只是快要入冬,她这身衣服实在太单薄了,在去镇上之前,顺道猎些猎物带去,也能多累积些生存资本。
一点都没后悔烧死赵三千,他不仁,她当然不义,青楼那地方,想想都知道去了绝对没活路。
等到晌午,赵合欢查看了几个陷阱,四个陷阱一共捕获了两只肥兔子。
她咧嘴一笑,用藤蔓把两只兔子捆起来,拎着兔耳朵返回歪脖子树那,捡了柴火点燃,在动手杀兔子时,她做了许久心理准备。
“兔兔啊,对不住了,虽然你很可爱……”
赵合欢双手合十,祈祷了一下,“但为了我的五脏庙,我一定会珍惜的把你吃干净的。”
做完,赵合欢眼睛眯成缝,果断地给了兔子一刀。
“噗——”
繁盛茂密的树顶上,一个红裳妖娆的男子慵懒地斜倚在树上,衣襟大开,前胸一片白皙的肌肤裸露在外,黑发如瀑,凤眸含笑地看着树下的人。
女娃长发齐腰,一根粗绳松松系着,双眸灵动,面庞虽青涩稚嫩,倒是个可预见的美人胚子。
“主子,你的伤……”
树叶颤了颤,黑衣人落在他边上,一脸急色。
红裳男子挑起耳畔的发丝,淡淡道:“无碍。”
生疏的放血,剥皮,赵合欢忙的满头大汗,以前看李承一剥皮怎么就那么轻松呢?
好好一张白兔皮被她划破了几块,赵合欢暗暗肉疼,把兔肉切成小块,串在树枝上烤,没一会儿,肉质呈金黄,泛起油光,肉香扑鼻,赵合欢舔了舔唇,她在赵家这么长时间,别说肉沫,连肉腥都没闻到过。
“啊,好烫!”
刚咬了一口,赵合欢嘴巴就给烫了个泡。
果然,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眼巴巴地吹了吹,等到差不多了,赵合欢馋的不行,咬了一大口肉,没有调料,兔肉有点腥,而且还带着些烧焦的树枝味,但和赵家清汤寡水的粥比起来,这已经是美味了。
“有那么好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