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来。”精魂明无奈的摇了摇头。
“看不出来就看不出来吧,这是我个人的爱好,不说那些了,先进来吧。”
也是将精魂明邀请到了自己的家中,盏难久也是有很多的话,想要问问这精魂明。
事实上,盏难久他也不容易,在他小的时候,他的母亲就和别人私奔了,等他十四岁左右的时候,父亲和老虎玩的时候,被老虎给吃了。这导致盏难久在十五岁的时候,便不得不自力更生了。盏难久家中并不富裕,但好歹算是自由的百姓,他不是别人的家臣,他家中有两亩的田地,足够养活自己了,不过想要过的更体面些,也是免不了要干点活的。毕竟粮价太贱了,种出来的粮食除了自己吃也就是卖了,卖也不能卖太多的钱,平常只能寻觅一些活干。
盏难久在别人看来是很吃苦耐劳的,不过精魂明却知道,此人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自己的兴趣,只是为了能够花钱多读几本书,书价很贵,对于盏难久来说,如果不去找点零活干的话,一年能买三本书便是奇迹,但若是稍微吃苦耐劳些,一个月看一本新的都是行的。
毕竟娱乐匮乏,大家找乐子的方式不外乎那几种。一种是好色之辈的娱乐方式,就不必多说什么了,这种人最容易满足了,但有些伤害身体。而且若是穷人加上单身汉的话,可能一辈子都满足不了这种爱好了。另一种就是爱出去外面的人,实际上是去外面游手好闲天天不知道干什么,反正就是瞎跑看热闹,这种人也容易。还有一种便是读书看书了,就像盏难久和精魂明那样。
不过精魂明并不像盏难久表现的那么狂热,精魂明是手头宽裕就看,不宽裕的话就看看久的。
而盏难久手头不宽裕,直接就去疯狂想办法捞钱,甚至还打算去镇子里要饭,连这种丢人的举动都想过,幸好那身体中的傲骨打败了他,否则的话真的沦为笑柄了。
精魂明知道盏难久实际上并不勤快,但一到感兴趣的事情上,他就像一个无法停下来的牲畜一样,不知道何为劳累,只是知道埋头苦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