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吃饭的时候,庄旭倒是问了去异协的事。
去之前周雨跟他打过电话,所以他是知道的。
周雨之所以跟他说,主要还是怕自己一去不回到时候连个知道她去向的人都没有。
庄旭的底细周雨不是很清楚,自然不可能如实相告,只捡能说的说,只说是问了一些话,见没什么问题就把她给放回来了。
“这么轻松?”庄旭微挑了下眉头。
“也不算轻松,吕平的哥哥在,这人倒挺热心的,帮了很大的忙,这有熟人就是好办事,不管到那儿都一样。”周雨给自己加了碗饭。
也不知道是不是周雨的错觉,总觉得在说到吕平哥哥的时候,庄先生的神情很不以为然。
“跟吕队长也不过几面之缘,跟他哥哥更是一点面都没见过,居然就帮这么大忙?那是相当热心了,像他这样热心的人已经很少见了,反正我是从来没见到过。”
话是好话,可周雨听在耳朵里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两人又不认识,也没必要跟人家过不去。
不等周雨再细究,庄峻领着庄岩回来了。
庄峻跟许海洋约好的下午打球,小家伙也要去,庄峻就把他带去了,地方不远,就在附近,打完一帮人要去外面吃饭,庄峻不敢随便带孩子出去,就把孩子先给送回来了。
跑了一下午,熊孩子早就饿了,洗完手没擦干就爬上了饭桌旁的椅子上。
周雨忙抽出纸来给他擦手,那边庄先生已经盛了碗饭放到他面前。
小家伙扒饭的时候,跟他形影不离的小猫也拿了个勺子往自己嘴里塞饭。
是的,小猫也在饭桌上吃饭,就在周雨和小家伙的中间。
面前放着跟小家伙一样大的饭碗,爪子里握着跟小家伙一样大的勺子。
小猫本身就没多大,团起来也就拳头那么大,揣在兜里都不容易被人发现的那种。
使用比自己还大的碗,比自己还长的勺子,那画面简直要多滑稽有多滑稽,可本人并不觉得有什么,还楞是学着人类的样子,往嘴里塞饭。
好在他们已经不在酒店里住了,若在酒店被叶琳她们看到,那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他们现在住的是酒店不远的一栋别墅,应该是庄先生置办的房产,刚搬过来没几天。
对于小猫上桌吃饭这点,周雨是很不以为然的。
当然,你要是在别的桌上吃饭,她是一点意见都没有,可在同一张桌子上她就没法做到视而不见了。
尤其每次吃饭熊孩子还老是喜欢跟她挨着,而那只猫又是熊孩子的尾巴,自然也挨着周雨,对于一个很不喜欢动物的人,那简直就是一种煎熬。
可她又不能做什么,因为熊孩子喜欢动物。
不能把它拎出去,周雨只能下意识远离些。
可小猫这个得寸进尺的货看到她这样,反而还把碗往她这边推了推。
周雨在心里嘿了声,胆儿肥了啊,我不找你麻烦,你反而还找我麻烦,你真以为你有小家伙做靠山我就不敢怎么样你?
周雨以闲聊的口吻说道:“这人类最大的进步就是会使用筷子……”
庄岩抬头打断她,“人类最大的进步不是发现并使用火吗?”
“是吗?”被个熊孩子揭穿,周雨并不觉得有什么,“不过都一样,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只有人才使用筷子,你可曾见过动物使用筷子的?”
庄岩想了下,然后摇了摇头,“好像没有。”
周雨强调,“不是好像,是压根就没有,你别看小猫跟我们一起在饭桌上吃饭,跟我们使用一样的碗,一样的勺子,就好像跟我们一样,但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重点就在这筷子上,只有会使用筷子,才能跟其他动物区别开来。”
小家伙看向庄先生,征求他爸的意见。
庄先生能说什么,情知道那人使坏,却也不能说什么,夹在她和儿子中间,他也是很为难的好嘛,可他的为难并没持续一秒钟就有了决定,“其实它没必要学我们。”
周雨看了庄先生一眼,这话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