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里像是做奴才的样子?金老板心下一顿,少主在梅庄究竟是做何差事能有如此好待遇?虽然没有痴傻,但他从来都是有人服侍的,会做什么?难道……
他知道,有一种失忆只是忘记所有人和事,本身的技能和所学不会丢失。少主自小学习各种文才武略、经史子集,那些东西早已深入骨髓,莫不是被尹大姑娘赏识,做了两位少爷的授业先生?如果真是这样,倒也不错就是。
“鄙人确实想为侄儿赎身,”金老板转向明泽恭敬地鞠了一躬,“我们家虽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是书香人家,尤其允正因为自小聪慧更是受到重点培养,现在他……,即使不图其它什么,也要有个清白的身份不是?眼看着允正落入奴籍不替他赎身,我百年之后怎么去见他曾祖父、祖父、还有……爹娘?”
明泽兄弟俩暗自点头,他们也是后来才知道当时若不是长姐及时赶到京城将他们全部带到碧泉庄,他们就被那两房狼心狗肺的所谓叔婶给卖了,还是卖到那种下贱地方。当存仁大哥将达愿坊暗衣探来的消息摆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气得整个人都颤抖了。所以,虽然他们如今安然无恙,他们还是很能体会金老板的心情。
连自身是奴籍的强伯都很能理解,他是齐家的家生子,生来就是奴籍,有幸的是主家三代都待他甚好,只有满足感恩的心,哪可能有别的想法?可莫忘不同,看他的气度、还有金老板的叙述就能知道,他身上寄托了家族和长辈的期望,本应该有美好前景的,家庭条件又很好,这样的人怎能入奴籍一辈子为奴呢?如果他是金老板,也是要替侄儿赎身的。
莫忘见明泽三人的神情就知道他们被金老板,呃,应该真是他的叔叔,打动了。可是对他一个没有过往记忆的人来说,奴籍或非奴籍有什么区别?他只知道他不想离开梅庄,他很享受现在的生活。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你们两位对我来说就同大街上任何一个陌生人一样,所以我感受不到你的感受,抱歉!”莫忘眸光清凉,语气平淡无波,“我所能感觉到的就是,我不能离开这里,梅庄就是我的家。至于其他,什么书香人家,什么身份,都不重要,我从有记忆起就是被卖的奴隶。如果你们真的是我的亲人,我只能说抱歉了,我不能因为你的感受就要放弃我现在的家现在的生活。”
“我们当然是你的亲人,”开平受不了莫忘眼里的冷淡,忿忿地抢先道,“你不仅在后脖子正中有一颗痣,在左大腿腿根外侧还有一道巴掌长的伤疤,是小时候受的伤。还有,你虽然是左撇子,用饭什么的都用左手,但写字却是左右手都能写,左手擅长行书,而写小楷喜欢用右手,你现在失忆了,这些习惯不会也都改了吧?”他看莫忘的气度和说话行走的姿态都是原来的模样,连衣服也是向来最喜欢的湛蓝色,直觉他保留了原本的习惯。
莫忘真正震惊了,不知为什么,对上开平那满是委屈的眼眸,他有些心虚,虽然他不记得前事也不记得眼前这两个人,但是除了亲近的亲人谁还能知道这么隐私的事,谁又会这样急切和……委屈?他这样的态度好像真的有些过分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莫忘难得辩解道,“我只是说即使你们是我的亲人,我也只能对你们说抱歉,因为我不会离开梅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