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的过程并不枯燥,甚至还有点小怡情。
每日观摩着突厥人吃喝拉撒,跟看直播有异曲同工之妙。
“啧啧,随地大小便,这些人啊,有没有一点厕所的观念,就算不怕污秽,那传染病什么的总该怕吧,唔,估计他们对病菌什么的也没有概念。”
“毡包分布的那么密集,空气丝毫不流通,难道彼此身上的羊膻味很好闻么?”
“我艹,干草和火把放在一堆,他们是不怕火烧连营么?”
槽点满满,李冉的只能用野蛮和原始来形容突厥人的生活方式,话说好歹也算见识过大唐的繁荣程度,一点好的方面都没有学到。
况且这还是突厥王庭的生活条件,普通游牧民的环境只能更差。
所以他们南下抢劫大唐的理由简直太正当了……生活就算了,起码保证生存吧。
然而苦逼归苦逼,得罪了大唐,等着挨收拾吧。
第一只奇袭的部队成功汇合。
带队的人,竟然是王忠嗣……将门虎子,名不虚传。
“仙师,真的是你!”
对方是主动赶来汇合的,毕竟李冉标志性的招牌太明显了……在凉州时,他那拉风的热气球给官军印象深刻,而王忠嗣作为边军一员,妥妥小迷弟。
“不错,你们干翻了不少突厥人。”
李冉伸出大拇指,这孩子衣甲上的鲜血早已凝固,马背上挂着一连串的耳朵……满满战功的标记。
整支队伍有一千四百多人,折兵程度四分之一,从绝对数字来说,是相当高的比例了,然而他们的士气非常高昂,只能说明,敌人死得更多。
“仙师,我们想偷袭突厥的王庭,本来打算做好舍命一博的准备,没想到竟然看到你了,太好了!”
和他爹一样,这小子对于李冉的信任根深蒂固,毕竟大唐仙师是那个将不可能变成可能的传奇。
“先吃饭吧,休息好了,再动手。”
李冉没有否定他的计划,但不打算马上行动。
根据观察,突厥王庭里起码有两万人左右,并且驻扎了王族最精锐的狼骑兵……狼是突厥王庭的标志,以狼为名,这只骑兵队伍的战斗能力不必多疑。
况且,偷袭未必能奏效。
王庭所在地虽然从地理位置来看,是一块凹地,为了方便取水而建,但四周并没有什么遮挡物,换句话说,哪怕以骑兵的速度奔袭过去,对方也有两柱香的准备时间,对于马背上长大的突厥人来说,两柱香足够从毡包里走出来,拿起兵器上马迎敌了。
最重要的是,李冉并不打算将突厥王庭葬送在此地。
风险太大……从王忠嗣一只偏军的战损比来看,整个大唐出塞的军队,顶多还有五千多人,就算集合完毕也不一定能进攻得手。
所以,偷袭可以,但毕其功于一役则大可不必。
阶段性目的,是将阿史那却云扶持上位……这哥们出卖了那么多同胞,是时候给他一点甜头了。
两天后,王海宾带着主力战军悄悄逼近。
“果然,你们父子两的思维都差不多,斩首是最有效的法子……不过老王,你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