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了一天了,咱们去找个地方吃顿饭吧?”付航宠溺的看着余笙,闻声道。
“唔,那就去我家吧!说起来这么久了,你还从未去过我家呢。”余笙莞尔一笑道。
“好。”付航闻言,自然求之不得。
两人在余笙公寓楼下的超市里,买了些蔬菜水果,然后又买了几瓶啤酒,这才上了楼。
本来余笙想要买两瓶红酒回去喝喝的,结果付航说,红酒又酸又涩,哪有冰啤酒喝的爽快?
于是,余笙只能无奈的顺从。
回到家之后,余笙负责切水果,做水果沙拉。
而付航,则是负责炒菜。
两人这是第二次合作,却依然和谐。
很快,厨房里传来了饭菜的香味儿。
付航将做好的菜端上餐桌,余笙赶紧乖巧的摆碗筷。
“媳妇儿,你家看起来挺温馨的啊?”付航有些感叹道。
难怪媳妇儿看着好几十万,却无动于衷。
人家根本就不差钱好吗?
这么想着,付航一时间有些委屈。
媳妇儿太厉害了怎么办?
这赚的钱,都……花不出去。
“嗯,当初我拿着政府的补贴金和爱心人士的捐款,完成小学到大学的学业。
大学毕业之后,我在老师的帮助下开接一些散活儿干。
就这样,一边赚点儿零花钱,一边继续考研。
后来有学习了炒股,好在赚了不少。
这才能够买了房子和车子。”
余笙一边将啤酒倒进啤酒杯里,一边淡淡的说道。
声音说起来要多平淡就有多平淡。
毕竟,这些苦并不是她受着的。
而是原主。
原主这一生的经历,自然没有她话里的这般轻松。
毕竟,赚钱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作为心理医生,时常遭受到患者的攻击,也是常事儿。
原主的手臂上,和身上,都有一些因为患者突发疾病而留下的伤疤。
“原来如此,媳妇儿你真厉害。”付航将一块儿鸡丁放在余笙的碗里,眼眸之中,闪过一抹心疼。
若早知道她迟早有一天会成为自己的妻子。
那他当初在救她的时候,就应该将她带回家,然后好好的养起来。
这样的话,她就不用受那么多苦了。
只可惜。
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那是当然,所以你能够娶我为妻,是你这辈子最大的福分,你一定要懂得好好珍惜。”余笙傲娇的挑了挑眉道。
“是是是,媳妇儿说得对。”付航无奈一笑,举起酒杯,“这杯酒,祝我们白头偕老,永不分离。”
“干杯。”
余笙与其碰杯,两人有说有笑的一边喝酒一边聊天。
一个小时后,桌上摆满了啤酒瓶。
盘子上的菜,也被搞得到处都是。
付航无奈的看着整坐在他腿上,各种点火的余笙,眉心有些发疼。
“媳妇儿,你别这样。”付航强颜欢笑道。
“暮暮,你不爱我了吗?”余笙可怜兮兮的捧着他的脸,委屈道。
“暮暮是谁?”付航皱眉问。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余笙说起这名字了。
之前一直以为这是他对他的起的外号。
比如像其他女生,喜欢叫男朋友猪头、呆子,木头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