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前面带路,毕竟是古刹,想来虽已废弃,但也算一个落脚之处,今晚就在那里住下,让兄弟们免受风餐露宿之苦。”
“你去叫陆大人过来,我给他说一声。”
朱允熥让夏侯下去。
这个夏侯,一人闯荡江湖,野惯了,不懂体质内的规矩,越级上告,陆仁迟早要给他小鞋穿!但朱允熥喜欢,不然怎么表现出平易近人,体贴下属的高贵品质?
夏侯拿了朱允熥的旨意,前面领路去了。
陆仁过来,这个夏侯真是不懂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不知道吗?多生事端,为比一场武,就要把回京的时间拖后一天!
殿下,那夏侯?还有,燕赤霞对朝廷也颇有怨言。。。。。”
“新人嘛,总要给点犯错误的机会,谁都有刚来的时候!”朱允熥能猜到他几分心事,打断道:“燕赤霞的名头,我也听说过,见一见也无妨。”
“如今官场的风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搁你身上,你没有怨言?”
老子从炮灰小兵杀上来的,哪里敢犯错误!
再说,他又不是不认识燕赤霞,那个大胡子的确是有几分本事,不在他之下,若被朱允熥招揽过来,他是曾经的七省总捕头,经验丰富,自己是锦衣卫负责侦缉的千户,专业相同,地位不稳啊!
算了,新人不懂规矩,太子发话,这事就过去了,但也别想从我这里要额外好处,咱不打压你,以后想要升迁,就得拿出实打实的功绩来!
“是!”
朱允熥又道:“我总觉着这郭北县不太对劲,燕赤霞是曾经的七省总捕头,他离得县城又近,幸许会别有收获。”
“如今正是用人之际,有太多的地方需要人手。夏侯要用,燕赤霞也要用!”
“属下明白!”
路越来越偏僻难行,太子座驾和一些辎重是过不去了,留下百户荆平、总旗阿青、杂役宁采臣,带着三分之一的人手在主道,看守辎重马匹,朱允熥不摆排场,轻装上路,速度快了很多。
这里的树林高大茂密,郁郁葱葱,简直就跟原始森林一样,行走在其间,阳光都难以直接照射进来,阴森至极。
不过朱允熥一行,人多势众,这里也不是真正的南方热带雨林,里面瘴疫横生,毒虫肆虐,并没有造成什么麻烦。
路上遇到一支狼群,足有五六十只,个个眼露凶光,龇牙咧嘴,但见了朱允熥全副武装的一行,什么狼性都没了,四散奔逃。
可哪里逃得了,早被护卫围住,弓弩齐发,持盾护身,拿刀一阵乱砍,直接杀了个七七八八,也算除一祸患。
为保持生态平衡,留点种,放跑了几只,其余全部剥皮取肉。
狼肉虽膻,不好吃,但毕竟是肉,营养还是能保证的,这些边军出身的护卫个个喜笑颜开,好彩头!
清理狼群耽误了点时间,但还是赶在天黑前到了兰若寺。
这兰若寺占地面积极大,想来曾经也是一个香火鼎盛的庙观,绝地天通后断了前路,于是慢慢破败下来,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但以前修建得结实,打扫一下,还是能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