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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县尉当夜被关在了县衙,袁县令连夜翻了宗卷,找当时办理此事的文书问了话。物证其实没有,当时那动过手脚的两份文书都被梁县尉收走了。
但,文书留了个心眼,把当时周家荣交银子的字据和退银子的字据都留了下来。
此时,也能作为物证。至于人证就是大黑和文书两人。人证物证都在,梁县尉无法辩驳,只能迁出当时的小妾桃花,可桃花已经过世。一个死人,袁县令怎么会让她顶罪,直接怀疑梁县尉杀人灭口,这罪名坐实就更大了,梁县尉无法,只能认罪。
最终,梁县尉被撸了职位,罚银千两,回家吃自己了。
再说吴家人,都是老百姓,哪受得了这种惊吓,有几人心理承受能力不行的,当场就哭爹喊娘了。
相互间开始怨怪起来,等到第二天有衙役过来问话,根本不用使劲,什么都说了。
就算如此,他们也被关到第三天才被拉上县衙公堂过堂。
去打架的人,罪行都认了,只多少为自己开脱一番,把责任都抛给了梅花的夫家。
最终,几十个人多多少少挨了一顿板子。
最惨的当然还是主谋,梅花和她丈夫,两人一人挨了五十大板,还得赔李家医药费五十两。
梅花肚子里的孩子最终被打没了,随着鲜血染红了衣裙,梅花第一次后悔,后悔自己年少轻狂,无知鲁莽。
这场恩恩怨怨,终于落下了帷幕。噎在李家人心里的一口怨气终于得到了释放。
他们不是圣人,不会以德报怨。他们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对于伤害他们的人,给予回击。
一报还一报,天道轮回,苍天饶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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