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这边开了啃啃炸鸡店后,这一条街都弥漫着炸鸡的香气,路过的人都不由食指大动,免不得会进去买半斤炸鸡再走。
买了冰柜之后,食材也能保证新鲜和充足的供应,现在啃啃炸鸡的名声在县城可以说是无人不晓,不少人在家待客也会买一两斤炸鸡回去招待客人,也算是一个拿得上台面的菜了。
何远征站在马路对面,望着啃啃炸鸡,心想这啃啃炸鸡的老板一年能挣多少钱啊,什么人能有这挣钱的本事,他要是有这一半的本事,只怕是做梦也会笑醒吧!
正想着,忽然身体一僵,目光紧紧盯着对面的两个人身上。
对面是一男一女,两个人一左一右的抬着个箱子,在啃啃炸鸡前停下,然后冲里面喊了一声,很快就有两个穿着工作服的女孩儿走了出来,笑吟吟地上前将箱子抬了进去,一边走还一边说着多谢。
“婶子,您要是以后还有好吃的,就别自己送过来了,打个电话,我们叫两个人过来拿,您可别伤着腰了,听说您天一冷就膝盖疼,我们最近去那边的大商行给您买了两对护膝,您戴着……”
一副十分尊敬那妇女的样子。
何远征看着那妇女,心口一阵阵的抽动,他这是眼花了吧!何远征不敢相信的搓了搓眼睛,眼底是不可置信。
竟然是吴秀!
脑子里像是炸开了一道惊雷,何远征整个人都被炸得外焦里嫩的,半晌都没有回过神来。
他之所以没有一眼就认出来,是因为现在的吴秀保养得十分精心,从前又黑又黄的一张脸上已经悄然蜕变,背也没有再因为沉重的农务而驼着,因为长时间跟着何明昭一起锻炼,还跳健身操,整个人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整个人由内而外的变得让人不敢相认了。
何远征怔愣地站在原地,看见和她一起的那个男人拿出手绢递给她还细心地帮她拍去身上的灰尘时,何远征不知道自己从哪儿生出的勇气,脚不受控制地迈出,几步到了两人面前。
他走得太快,两个人都没有被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人给吓了一跳,而是个两年,吴秀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认出这个旧人。
六目相对,几息后吴秀才恍惚认出了来人。
面对这位前夫哥,吴秀心里只有一瞬间的不适,除此之外也没有了别的感觉。
“你……有事吗?”
吴秀客气地笑了笑,她今天穿着一身丁香色的薄棉长外套,踩着一双方跟的羊皮靴子,嘴上抹着何明昭给她拿来润唇提气色的唇彩,整个人年轻了十多岁不止,看上去像是个三十多岁的,被风呼呼的吹着,鼻头耳朵都有些微红,看上去竟然有些少女感。
何远征看着眼前人,看不出半分她从前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