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花子却一把推开了她,挣扎着站了起来,颤颤巍巍的向前走去,犹如一具行尸走肉,口中只不停喊着:“酒,给我酒,我要喝酒!”
碧衣女子望着叫花远去的身影,幽幽叹了口气,又远远跟了上去。
碧衣女子看着眼前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叫花子,只见他的脸色变得苍白,眼睛布满血丝,整个人忽然就像是垮了一样。
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当年的他了,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酒鬼。
一天后,小镇的另一家酒楼。
两个衣履整洁的伙计,缓缓架着一个酒气醇天的醉汉由店中出来,然后,你一拳,我一脚,将那醉汉痛殴起来。边揍边骂道:“他奶奶的,你小子可算是叫爷爷们逮住了,你小子他娘的躲在窖子里偷酒喝,却害爷爷们替你背黑锅,差点丢了饭碗,爷爷们今天非揍死你这个乌龟王八蛋不可。”
说着又是一阵拳打脚踢。那醉汉也不还手,只抱着头,任凭众人暴打,口中只不住叫着:“酒,给我酒,我要酒喝!我要喝青莲居的酒!”
“妈的还敢要酒!还要青莲居的酒,真他娘的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打,给我往死里打!”
当所有看热闹的观众去后,长街上逐渐恢复了寂静。
碧衣女子又缓缓走出,对着醉汉轻叹道:“你这又是何苦呢?”
醉汉仿佛完全没有听到一般,挣扎着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着走了。
一晃几个月时间过去了。
醉汉依旧嗜酒如命,每天喝的烂醉如泥。他的身上已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面色也愈发得憔悴和苍白,他整个人好像都要废了。
几个月间,醉汉已辗转了数十个市县,数百家酒馆,每次都是被人暴打一顿轰出。
后来,在走过了三百三十八家酒馆之后,一个五六十岁的老板娘看他可怜,终于收留了他。让他白天做事,晚上喝酒。
那小酒馆坐落在乡下,又偏又小,客人也不是很多。菜都是自家种的,酒也是自家酿的,只勉强维持生计而已。
醉汉终于简单收拾了一下装束,剪掉了乱糟糟的胡子,将衣服也梳洗换了,穿上一身麻衣,当上了小酒馆的伙计阿水。
只是每天晚上,在老板娘走后,他会独自一人,喝的酩酊大醉,有时候情绪到了,还会胡乱吟些诗词。
醉汉偶尔借着酒劲,吟出的句子,竟也令人肝肠寸断。
每天晚上,在醉汉耍酒疯的时候,碧衣女子都在不远处静静望着他。
有时候,她会认真听取他吟的诗句,虽然有些杂乱无章,但听的久了,碧衣女子还是听出了一些名堂,再加上自己的揣摩,终于把醉汉吟的诗句尽数拼凑了起来,当她讲这些诗句一一誊在纸上,细细读来时,眼眶竟不由湿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