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未到。”林子轩轻轻摩挲着手里的透明玻璃杯,并将杯中的红酒漾起一圈圈细密的波纹,而后移开目光看向窗外的夜景。
不得不说,林老爷子的眼光既独特又犀利,因为这家餐厅,从当年的小饭庄发展成现在闻名全市的标志性建筑,已经是许多人眼里的肥肉了。
老爷子当年凭一已之力置下这份家业,到现在的林氏集团,都是凭着他身为一个老军人的作风与干劲。
也是因此,在这座城市的商界领域提起林老爷子,那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存在。
而林氏集团,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这座城市的龙头产业,不仅涉足餐饮和地产,在林氏集团旗下,还有好几家星级酒店和上市公司。
按理说,这家名为‘红太阳’的餐厅与林氏产业相比,真的不算什么,但也只有这家餐厅,才能在林氏集团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
因为林家的‘开国皇帝’林靖业,就是从这家餐厅开始发家致富并创立了现在的林氏集团。
而林子轩,就是林靖业的小孙子,也是他最为看重的林氏继承人。
只不过林子轩从八岁起,就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在国外,就是这一次回国,林老爷子也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若是硬要说有什么消息传给林老爷子,那就是林子轩现在应该在哈佛大学上早课。
思绪翻飞时,林子轩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但是,只要一想到自己回国前母亲的叮嘱,和自己最信得过的下属传来的消息,林子轩的眼底就凝上了一丝化不开的冰层。
以至于江昕玥一曲琴音奏毕,他都没有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半小时后,江昕玥总算顺利下班了,只不过在她走出这家红太阳中餐厅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
“昕玥。”江昕玥刚刚走出餐厅的大门,就听到了好同桌兼好闺蜜的余微的大嗓门儿,她连忙向站在路灯下的余微跑过去。
其实江昕玥这个农村来的土姑娘,能有余微这个住在城市里的潮女孩当朋友,也算是个十分幸运的人儿了。
因为余微不光在这座城市里有房、有车,还不和父母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也是因为这样,余微才生拉硬拽地将江昕玥拉到自己家一起住下。
最主要的是,余微虽然大大咧咧,做事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心地善良,爱憎分明,还从来不会对农村学子投以岐视的眼光。
这不,当她知道江昕玥又被拖得下班晚点,就又来接她了。
“其实你不用来接我的,我自己可以回去。”江昕玥看了看余微这个有钱还瘦瘦的短发女孩,虽然说着‘不需要’之类的话,但是心里还是暖洋洋的。
“自己回去?这么晚了这里还不好打车,你走回去啊?”余微将斜挎的小包包往侧边一别,就甩着钥匙去开车了。
可是,她居然走到了那辆十分拉风的摩托车旁边。
这让江昕玥有点懵逼地连忙跟了过去,并且看着那辆崭新得放光的白色摩托,道:“你还真买回来了啊?”
“是啊,上次带着你没买成,那是因为你总说我浪费,所以这一次,我就不通知你了,不过很遗憾,没男朋友载,就用它来载你好了。”
余微边说话,边戴好了安全帽,顺便递给江昕玥一只备用的安全帽,十分小巧且漂亮。
江昕玥只好接过帽子戴好,接着就成功地被余微带飞。
其实她还是有点羡慕余微的,不但有钱,车技还好,不管是开着她的宝马,还是骑着现在的这辆大摩托,都能来上一波飘移的感受。
“你、慢、点儿!”江昕玥死死抱着余微的小蛮腰,恨不能将下巴都抵上她的后肩,因为飙车时风声太大,她只好扯着嗓门儿喊。
“你、说、什、么?”余微同样非常大声地同她喊话,但是却没有回头,她专注飙车的速度,可以说是非常快了。
江昕玥:“我、叫、你、慢、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