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尼克斯是强队,掘金是弱队这种说法,对于安东尼来说当然是个笑话。
这种话只有行外人才会相信,对于行业内的人,如果他们公开说这样的话,不是蠢就是坏!
不说看比赛就能看出来,其他的人职责就是射手,全部责任都是周慕白在当担的。
即便不看比赛,看周慕白来到尼克斯之前的战绩,便该知道尼克斯原有球员到底有多差了。
德安东尼之前去过麦迪逊花园广场,那一场比赛安东尼在尼克斯球员的头上为所欲为,尼克斯球员展现出来的是无纪律更无实力,他知道得最清楚了。
现在有人说那些球员是什么巨头,是全明星级别的球员等等说法,安东尼只想骂娘——你们当我是瞎子吗!
不过尼克斯的爆发的确是让安东尼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尼克斯人还是那些人,仅仅就加入了一个周慕白,就能够让尼克斯取得这么多的连胜,战胜那么多强大的对手。
安东尼只有一个疑问——周慕白到底有什么魔力?
当安东尼第一次看到周慕白的时候,他心生惊叹——他看到的年轻人身上没有半点的浮躁,整个人站在那里就像是一潭深水,所谓静水流深便是如此,不过安东尼是个美国人,他不知道这些比喻,他只是觉得周慕白很稳重很冷静。
很多年后,安东尼在他的回忆录里面回忆道:“……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周慕白,那时候的他已经很厉害了,那只是他的第一个赛季。
作为一个从新秀走过来的球员,我很明白新秀需要建立很多心理建设,也会被NBA的浮躁所影响。
但是我第一次看到周慕白,就知道他是不同的,他看起来睿智极了,站在那里像是一棵安静站了几千年的大树一般,有风吹来,他的枝叶沙沙作响,但根系却深深扎进大地里面,岿然不动。……”
安东尼震慑于周慕白的冷静沉着,但对于今晚的比赛他是有信心拿下来的。
他知道尼克斯的底细,看似强大,但实际上真正强大的人就只有一个而已,而他相信他的FMVP队友——比卢普斯。
比卢普斯是他见过最聪明的球员,他的身体强壮,技术娴熟,加上聪明的大脑,如果他还有一张帅气的脸蛋,他早就成为超级巨星了。
——可惜他的这个队友长得有些不太如意。
这个联盟就是有些神奇。
这个联盟里面,打不好球是站不住脚的,但光只是打好球,也不保证能够出名,还得长得好看才行。
比卢普斯一个FMVP,都要被认为是最为平民的FMVP,这也是够了。
而像安东尼、詹姆斯这样的球员,球打得自然是极好的,但他们能够成为超级巨星,其实还是有他们长得帅气的原因。
等等……你说安东尼帅气我可以理解,但你说詹姆斯帅……这个扑街作者是宿醉刚醒来吗?(说实话,是的)
在很多球迷眼里,特别是不喜欢詹姆斯的球迷,他们觉得詹姆斯很丑,活像是一只那个啥,但在黑人眼中,詹姆斯可真是一个大帅哥。
像比卢普斯这样的就衰咯,球打得很好,但名气比起实力来说,还真是差了一大截。
安东尼倒不是不觉得周慕白能够和比卢普斯对抗,而是觉得比卢普斯足够和周慕白形成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