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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一个爱上音乐的青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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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段时间,除了解决了终身大事的小表弟之外,还有一个人的变化也让春根很吃惊。

这个让春根吃惊的人就是少华,这个小子居然迷上了音乐,玩起了吉他。

除了外出帮小强上货以及去东北跑销售之外,其余的大部分时间,这个小子都捧着一把吉他躲在角落里“蹦蹬蹦蹬”地拨弄个不停。

春根也听不明白他弹的是个什么调,有的时候被他弄烦了,春根就把他赶到放面料的仓库,让他在那里练习。

现在天气冷了,看着他卷缩在那里拨弄吉他有点不忍心,春根就让少华没事的时候就不用呆在工厂里,回他的宿舍练习就可以了。

刚开始的那段时间,大家都觉得少华是心血来潮,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放弃的。可

是这小子一学就是一年多,开始是自己一个人躲在那里练习。后来他还给自己找了个师傅,每天乘坐公交车或者送货的大屁股吉普进城,一学就是一整天。

虽然春根听不懂吉他,但是他也知道少华的吉他弹的确实越来越好了,一开始少华的吉他弹的听上去像“弹棉花”,可是渐渐的就能听出来节奏了,两个手的配合也越来越娴熟,光看手指上的老茧就能知道这小子是下了多少工夫了。

少华的穿着打扮也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刚从东北回来的时候,他和春根一样,平时就穿西装,碰到天冷的时候就在外面套上一件呢子大衣。

可自从这小子开始弹吉他,他在着装上的变化越来越大,牛仔裤和牛仔服成了他的最爱,头发也越留越长,被春根的老娘训过好几次。现在少华特别怕回家,就怕回去挨训。

春根也看不惯少华的这身打扮,觉得少华身上穿的牛仔服和牛仔裤好像是洗不干净一样,加上那半长不短的头发,看上去太邋遢也太颓废。

前两天去广州的时候,少华又弄回来了一身黑色的皮衣和皮裤。这在当年可是稀罕物,光仔为了给少华弄这么一身衣服,据说可是托了不少人的。少华告诉春根,这一身衣服至少能换一台彩色电视机了。

和原来的牛仔服比较起来,春根看着这身皮衣皮裤顺眼了很多。少华刚把这身衣服拿回来的时候,天气还有点热,他只是偶尔穿一下开摩托车出去转一圈。

天气凉下来之后,才到了少华真正的表演时刻。

一身皮衣皮裤,脚上穿着高腰的军用皮鞋,看上去确实很帅。

特别是再背上吉他,骑上大摩托之后,完全就是一条流动的风景线。

一直到江南进入真正的冬季,春根才剥夺了少华穿皮衣骑摩托的权利。从宿舍骑到工厂还行,想要骑摩托出远门是被春根命令禁止的。

虽然穿衣打扮上面,少华没有听从春根的指示,但是在骑摩托车这件事上,少华还是能够严格遵守的。

春根一直以为少华爱上音乐这件事,背后应该有什么故事。他觉得少华应该是恋爱了,这小子应该是爱上了一个喜欢音乐的姑娘,受人家姑娘的影响才变成现在这样,春根一开始怀疑教少华吉他的老师应该就是少华的源动力。

可是后来春根在城里见到过一次少华的吉他老师。别说美女了,人家根本就不是女性。是一个和春根差不多年纪的家伙,胡子拉碴地还戴个大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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