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是从心底里感激沐灵姝的,如果不是她,春雨可能已经被沐灵巧杀人灭口,又或者是在别的大户人家里当个伺候人的丫鬟。现在她不仅仅有个疼爱自己的丈夫,不用再伺候任何人,看任何人的眼色做事,就连她母亲的医药费,弟弟上学堂这些他都管了。
如今他们再也不用为钱发愁,王彪的父亲也终于同意搬来和他们一起住,一家人在一起很是和睦。
王彪都快将她宠上天了,什么都不让她做,有什么好吃好喝都紧着她,家里的钱也都由她把着,说什么是什么,王彪都听她的。
这些都是沐灵姝给她的,所以春雨很是感激沐灵姝,这份恩情如同再造。
“如果刚才你们不说他是王彪我都不敢认。”暖雪回忆着,那个叫嚣着要娶她家小娘子的,实在无法入眼的王彪。
今日再见,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衣服干净,人也清爽了不少,除了那因为长期日晒导致的古铜色肌肤和那标志性的满脸的大胡子以外,再也寻不到昔日的丝毫影子。
“春雨,你对他做了什么?”暖雪像个好奇宝宝。
春雨看着沐灵姝,“这还要多谢三娘子的锦囊妙计。”
“我可什么都没做,和我没关系。”
其实沐灵姝、沐灵巧还是春雨对王彪来说都是一样的。
王父也是遵循媒妁之言娶的王家阿娘,宠了王家阿娘一辈子,就连王彪的爷爷奶奶亦如是。
所以沐灵姝猜测在那样的家庭氛围下长大的王彪也会对娘子很好,事实证明确实是这样。
后来王彪有说过:“老子不懂那些,就知道这是我的娘子,她愿意将一辈子托付给我,我就应该对她好,对她很好很好才行,爷爷,父亲都是这样做的啊,难道不都应该这样?”
“我老爹以前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老子的娘子我不疼谁疼。”
所以当他接受了春雨成为他的娘子,当春雨答应下嫁的时候,这个要王彪用一生宠着的人就成了春雨。
作为一个现代人,她对刽子手没什么忌讳,正因为了解了之后,才觉得若是当初没有第二种选择,若是出嫁是沐灵姝除了死唯一的路,也不会是太差的选择。
婚姻是什么?
喜欢后了解到相守,了解后喜欢到相守,是相濡以沫,相敬如宾,同床异梦……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就算再来一次她还是会如此选择,因为不管是之前的王彪还是现在的王彪都不是沐灵姝喜欢的那款。
爱情这个东西谁又说的清楚,不管你多优秀不爱就不爱,不管你多么糟糕爱了就是爱了,全凭一种感觉,没有道理,没有对错。
“我回来了。”凌骁祁抱着竹子走了进来,沐灵姝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他身上,放下手中的刀,拿了条干净的脸帕递给他。
“擦擦汗歇会,剩下我来。”
“不累。”凌骁祁拿着帕子傻笑着,只觉得一身轻松。
按照沐灵姝的吩咐,将整条竹子分成一节节的,再在横面上开个洞,清洗干净放在一旁备用。
没多一会儿金胖子和百里扬尘也都回来了,王彪也停了下来,只剩下三女在忙碌着。
四个男人聚在竹桌上,“我只听说过竹筒饭,这能做出好吃的菜肴吗?”
“装胖子,你又不是不知道灵妹子的手艺,她说能就能。”
百里扬尘盲目地信任着沐灵姝的手艺,就凭她能将那很膻很膻的羊肉处理的不但一点膻味都没有,还很美味,就没有她做不出来的美食。
凌骁祁更直接,“她做的都好吃。”
反正我都吃过炭烧白菜,水墨土豆丝,烟熏黄瓜,夹生米饭了,再难吃还能比这个难吃。
想起沐灵姝第一次烧的菜那个味道……真是一言难尽,到现在他还对黑色菜系有阴影。
还好之后沐灵姝的厨艺突飞猛进,否则不知道他的胃能不能受得了,他肯定就得先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