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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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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xx月xx号下午xx:xx,请问你有看见过我的当事人王恩女士吗?”

“有,那天急救之后的后续治疗是我接的手。”

“你能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说我当事人的伤情吗?当然,我现在全权代表我的当事人,医生你可以实话实说。”

“好。”陈医生推了推眼镜,神情沉重,“当时伤者有多处创口,多处软组织挫伤。最严重的是骨盆摔裂神经受损,很有可能以后都无法坐立;其次,是患者后脑勺曾被钝物击伤,脑部淤血,不排除以后会出现什么后遗症。最后,该伤患总是神情激动,特别慌张,经常性喃喃自语,有时候表现的很高兴,有时候又特别急躁,我已经提醒患者家属转神经科再做检查,以上就是我所知道的事实。”

事实到了现在已经基本真相大白,所有的垂死挣扎不过是狡辩。

“证人,你能保证你所说的话既是事实吗?”袁曼适时的开口,多好的证人啊,不管哪一句都证明了被告的无辜,估计原告律师真的和原告儿子有仇,找来的都是对被告有利的证人。

“我用我的医生生涯作证,我所说的每句话,都是真实的。”

“好,身为被告律师,我提醒法庭,本次法庭开庭的案件是我的当事人被控告推倒一位七十岁的老太太造成严重身体伤害。但是,现在明显不是。原告王恩女士确实受伤了,但是是钝物击伤。相信大家在上午开庭的时候已经听见原告儿子王义先生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打我妈的时候,明明只扯坏了一个纽扣……’,到此,我有理由相信我的当事人的无辜,他根本就没有推到那位王恩女士,甚至我相信我的当事人如果当时不将王恩女士送往医院的话,原告席上的那位,估计现在已经在那里唱‘监牢乐’了。真正伤害,推倒王恩女士的,就是王恩女士的儿子,王义先生。”袁曼顿了一下,面向法官郑重的欠身,“法官大人,我的话问完了。”

袁曼犀利的话语让在场的人都有些义愤填膺,这是活生生的恩将仇报。

“胡说,你胡说,我和我妈发生不愉快的时候,我妈还是好好的站着的。明明就是那个弱智推了我妈一把,让我妈滚下台阶受伤的。”原告儿子神情激动,“我虽然‘蹭’了几下我妈,但是绝对不会用力,那毕竟是我妈,年纪还那么大了。妈啊,妈啊,我可怜的老妈啊…。儿子想为你讨回公道怎么就这么难啊!”

“咳,咳,被告律师刚刚确实说的有些武断了,就算是我的当事人在被推倒之前曾经和自己的儿子有些许小摩擦,但是母子毕竟是母子,血浓于水,亲情永远无法割断,绝不可能出现儿子故意用重物击打自己母亲的头部,甚至推下台阶,看其奄奄一息,扬长而去。你能相信这么骇人听闻的事情吗?大家能相信你这么一个骇人听闻的结论吗?法官、陪审团,还有各位,我的当事人年轻守寡,十年如一日将儿子含辛茹苦的养大,母子感情一贯非常好,就算偶有小摩擦,那也是正常的,每个人家庭成员之间偶尔都会拌两句嘴,大家都不是圣人。所以,被告律师牵强附会,强制联想的假设,根本就不可能成立。我的新证人,也就是我当事人的主治医生,只是强有力的证明了,我的当事人当时确实是被人推倒,造成盆骨神经损伤,多处软组织挫伤,还有后脑勺的击伤。而,我的当事人的儿子在上午法庭的时候确实有说和自己的母亲纠缠了一下,扯坏了一颗纽扣,只是这恰恰证明了,我当事人的儿子那时候手里的没有打击物的。”

‘啪啪,啪啪……’清脆的巴掌声在法庭响起,直播间中一片血红,“原告律师,你是我见过脸皮最厚最敢说的,事实面前也能大胆妄言。”

“什么在面前,什么事实就在面前了。事实就是我只是和我妈拌两句嘴,是那个弱智推倒我妈,让我妈受伤。我妈醒来就说了,是他推的。”小人得志,洋洋得意,咬死了就是林强推的王恩。

“主治医生,原告现在是否已经完全清醒,是否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是否能完整说出自己要说的话语。”

“……”

主治医生还没有回复,原告律师直接说,“当然,我的当事人已经完全清醒,具有清晰完整独立的思维能力,说话流畅清晰,完全可以为自己的说过的话负责。如果不是身体原因,不方便到场,我都想让她看看推倒她的那个人的下场。”

“好,真是太好了,能为自己说的话负责就好。”当袁曼听见主治医生说王恩脑部淤血,行为有异,建议转精神科进一步检查的时候,老实说她是不高兴的,就怕视频作为证据出现的时候,原告方会以原告本身身体受伤精神一时错乱认错人了,来狡辩。如果,真的这样,惩罚只能惩到一半,打击只能打到一半,那吊在半空中的感觉真是太差劲了。按照原告方的尿性,袁曼用膝盖猜都能想到,事情真到那一步,绝对就会出现以上卑劣的狡辩之言。

“实话实说,这是法庭我们用证词证据说话,今天很高兴能与被告律师齐聚一堂,希望下次的时候被告律师你能真正的学会证据说话,而不是虚无的假设啊,狡辩啊,那真的没用。”原告律师从看见袁曼的那一刻开始,就不断的憋屈,只要此时此刻才感觉到畅快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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