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不管多远,我也想回家。哪怕——一辈子也走不完这条路。那里是我的根。有我最重要的亲人。”
森浅浅的呼吸着,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可是我知道她没有睡着。
“森,我要走了。”仍然是轻声。
“恩。”森给了我一个轻轻的回答。
“森,你还记得上被小黑皮偷了钱袋的那位大叔吗?”我转头望着她,她洁白无瑕的左脸颊对着我。——心中轻叹,如果没有那块胎记,森也是一个美人啊。
“记得。那位大叔是个好人。”森细细的回答。
我顿了顿,盯住她的眼睛道:“今天,我碰见了那位大叔。他很喜欢我们俩,想收我们做她的干女儿。我喜欢大叔,但是我有回家的路要走。森,你愿意做大叔的干女儿吗?”
森的眼神先是惊讶,而后不舍,最后平静,“我愿意。”
我们俩久久凝视,最后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我知道她,她相信我,还需要什么言语呢?
第二天一早,清晨的阳光撒在我脸时,我才醒来。身边已不见了森。而墙边的木箱上放着两个小小的包裹。桌子上放着温温的粥。
“早早,肚子饿了吧,先洗脸吧。”如同我们第一天住进这里醒来的那个清晨,森端着温温的水进来。
“谢谢你森,你真好。”我真心的看着森道。
的确,从我完全清醒能控制身体以后,表面是我在保护森,可是如果没有森。在这个孤寂陌生的世界里,我不敢想象我有多么的孤独和恐惧。是森接引我熟悉和融入这个世界。所以这声“谢谢”我是发自肺腑真心实意。
吃完早餐,我打开包袱,果然——那剩下的银铢全在我包袱里。我拿出来默默的分成两份,装进两个包袱里。
森没有说什么,因为她知道,无论说什么我也会按这样的方式来分配。
挂起我们的小包袱,我跑到隔壁墙头,“小土,小土。”森也跟着我叫了好几声,可惜都没听见王大娘和小土的声音,应该是不在家。如果小土在家老早就跑出来了。
想了想,我翻过墙,走到王大娘家门口,打开包袱拿出一半的看到我回来后的森把手伸到我面前,正好是我放在王大娘门角的银铢的一半。
我嘻嘻一笑,顺手接过塞到包袱里。
森却不满意的撅起了嘴,“不可以这样顺便乱塞,被贼人偷了怎么办?”
嗔怪的看了我一眼,取下我的包袱,把所有的银铢仔细包好放进包袱底部,只留下两块银铢和那些铜铢另取了块布包好,给我放在身上。
“嘻嘻,森你这么贤惠,以后谁要是当了你的夫君可真是好命啊。可惜我不是男儿身,要不肯定把你抢回去当夫人。”我贼忒嘻嘻的笑着。
森脸立刻红了,“臭早早,你敢取笑我。我。。。。”话没说完,神色却黯然下来。
我知道她想起了脸上的胎记,在心里暗暗狠扇了自己一下,怎么昏头了。跟森开这样的玩笑。不过话已经说出来来,也不能缩头。
着,我呵呵的笑起来,不知道是我穿到这个身体让我心理幼小化了,还是这个世界的孩子远比地球早熟,让我没法子把他们当做我之前生活中我认知的小孩子。
就对森而言,大多时候我都把她当做一个让人疼惜的小姑娘,把自己摆在一个成年人的位置。
而某些时候,如同刚刚,我却把她当做了平等的朋友。不过想想,这个世界的孩子还真够早熟,想想我在这个世界遇到的那些小孩子。。。。最后再想到才刚刚三岁的小土那双小鹿般清透的眸子,叹口气——地球的孩子啊真够幸福的。
推开门,迎接我的是森明亮的笑容。她应该是听见我的脚步声音迎出来的。
放下手里采购的东西,“森,我们今天要好好的吃一顿哦。”
看见我一下子买那么多好吃的,森的表情有些惊异有些心疼。
这个可怜的丫头一直都很节约,我们在一起这一个来月,加上买书也不过花了二十多个银铢。我们平时在家大部分都是喝粥就馒头。一是森只会煮粥,而我也没什么心思做饭,二是这样吃很便宜。
像今天这样大手笔买烧鸡烧肉的还是第一次。
看见我高兴,森也摆脱了那份不舍,和我一起高高兴兴的吃起来。
吃晚饭,洗去一身尘土味儿。我很森并排躺着床上。初夏时节的夜晚,夜风微微发凉,我们开着窗户静静的看着窗外的那轮明月。
“皑皑山上雪,皎皎云中月。——原来哪里的月亮都是一样啊,不管是从东方升起还是从西方升起。”凝望着远方的那轮皎月,我喃喃道。
“早早,你怎么了?”森在旁边轻身问。
静默了半响,我头还是一动不动的望着那轮明月,轻声道:“森,你知道吗?我的家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有多远?有火国那么远吗?”森也轻声回问。
于是我伸手拉着森的手诚恳的正色道:“美丽的外表是每个人都喜欢的,可是外表是天生娘养的,不由我们决定。但是我们可以决定我们的内心。
“既是这样,大叔就不多操心了,不过凭你这样丫头估计也吃不了什么亏。那就这样定了,你跟你姐姐说好了之后便可送她到我家中。十天内我都会在鹿城。”朗声一笑,那高大的人影长身而去。
留下感动而喜悦的我,握紧拳头激动的站在原地。
有了高大叔的允诺,心中的一块大石落了下来,在街上逛了一圈,我脚步轻快的向家中走去。
等快到门口的时候已经是暮色蔼蔼,天边一条红色的火烧云在翻滚。
犹如我激动的心情。即将与森分开,我不是没有不舍,但是我知道,我们有各自不同的路,需要去面对。
无论以后相隔多么遥远,我们都会偶尔想起记忆深处的这个朋友就够了。
想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