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扑哧一口,猛地喷出了一口血,鬼旋风再也没有力气了,只是缓缓低下了头。
我无动于衷地回头看了一眼完全嗝屁了的他,再恶心地扫视惊恐万分地躺在血泊里颤抖着的死神和暗月,冷酷地收起脚,熟练且麻利地把茉莉激光枪抛在身后,从左腿上拔下匕首,刀锋立起。
我正准备近战击杀,给他俩个痛快。但是。
只听“嗖、嗖”地两声激光枪响,两道蓝中带白的激光从我身侧飞过,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死神的脑袋已经被射开了花,暗月的脑袋同时也炸开。
这意味着他俩已经被狙了。
“怎么了?”我疑惑地对着耳麦询问道:“你这么喜欢抢我活啊?”
耳麦里,则是传出任我行那个阴阳怪气、同时让我瞬间感到两眼一抹黑的声音:“行了斩仔,这些都只是劣质的克隆品而已。”
“嗯?”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下意识地嗯了声。
“他们的真身还没傻到过来自投罗网。我们作为主角,就别傻到和那些笨蛋复制品们做游戏了。”任我行无奈地解释道。
“你怎么断定的?”
听完这句,我瞬间悟了,急躁的情绪骤然涌上心头,脑中嗡嗡发热,忍着怒意大声问道。
我之所以那么生气,是因为,克隆,也称为复制品。
是在正主身上提取DNA之后,将正主的DNA输入进另一个死掉的人身上,让另外的死去的躯体慢慢长成正主的模样,逐渐拥有正主的性格和记忆,也拥有正主的身体素质和原本所会的技能。
简单来说,如果一个人是文静的画家,那么提取他的DNA再放进一个生前身体素质合格的死人的躯壳中,那个死人会逐渐长出他的相貌,也会拥有文静的性格,也会拥有与正主相同的记忆,很快便也会学会画画,整套流程大概半年左右就可以成型。
如果这个人是嗜血的武装者,那么也是同样的道理。
但是,尽管技术如此方便,克隆毕竟得牺牲曾经也是活生生的人的躯体,也一点都不尊重原主和逝者。
所以在南山独立特区,华国普区,天山独立特区,英联酋,漂亮联酋,北极联酋……等,这种主权完整的领域,对这一技术是否该使用依旧大有争议。
所以,也都是禁止民间医院进行这样的操作的,如果私人随意动用,甚至需要面临刑罚。
就算是军方或者警方有这样的需求,也需要经过原主本人在完全清醒、无情绪异常的情况下签订繁琐的契约,并且寻找到在死前身心无任何问题、就连微胖都不能有的志愿者,并且交由军队上级及政府审批,经过同意的,才可以进行这样的操作与手术。
一般情况下,就以高度自由独立的南山特区而言,基本上没有健全的人心甘情愿让自己死后以另外一个人的身份活着,这项克隆技术也暂时只能搁置着,在电子军警犬、电子军警猫、电子军警仓鼠身上继续做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