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梦中的陈墨突然感觉脸上湿湿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舔了自己一口。
那种感觉,颇有一种小时候被狗子舔的一脸口水的感觉。
睁开眼睛,正看到林夏清瞪着大眼睛看着自己。
“怎么不多睡会?”
陈墨伸出被窝里的大手,捏了捏林夏清的鼻子。
“哼,大懒猫,太阳都晒屁股了,我早就醒了。”
林夏清拍掉陈墨的大猪蹄子,从被窝里直起腰,哼哼道。
只不过,林大天后显然没有注意到,起身的一瞬,被子滑落,如珠穆朗玛峰上的积雪被暴风吹散。
看得陈微微一愣,大猪蹄子随即覆盖上去。
“诶呀!大色狼,你干嘛?这可是白天?”
白天?
“我还不知道是白天?”
“呜呜呜呜……呜呜……被听见了……呜呜”
……
两人起床时,已经是十一点半了。
嗯,比昨天还晚。
中午的村子,阳光正好。
吃完陈母准备的早饭,嗯,姑且就当作早饭吧。
林夏清和陈墨在院子里溜达。
“大黄大黄,给!”
狗窝前,林夏清正给大黄狗喂鸡骨头。
“汪!”
大黄狗的尾巴摇的简直要起飞,叼住林夏清扔过来的鸡骨头,咔嚓咔嚓的两口就嚼碎了。
“汪汪汪!”
接着,大黄狗连叫三声,歪着脑袋,眼睛好像在放光,盯着林夏清手里的鸡骨头。
农村的看家狗,本领很神奇。
只要是一家人,哪怕这只狗从来没见过的家人,你回来了它也不咬。
但是,如果不是一家人,哪怕是天天见面的邻居,它也照咬不误。
比如陈墨家的老黄。
狗子是前年养的,陈墨只有在春节回来的时候见过一次。
当时就不咬陈墨,还让陈墨摸它。
今天,陈墨带着林夏清来喂它,老黄也不咬,尾巴摇的跟直升机似的,耳朵贴在脑后,摇头晃脑,一副讨好的模样。
“陈墨,陈墨,你看大黄都不咬我诶!”
一边说,林夏清又丢了一块鸡骨头出去。
农村的日子,如果不忙活计,那就很悠闲,尤其是对来这里“旅游”的林夏清来说,逗猫遛狗简直玩的不亦乐乎。
不用想着发新歌,心里欢快。
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因为这里的人都不认识她。
看见她虽然是悄悄议论两句,但也都是关于这是老陈家儿子领回来的姑娘之类的。
下午,陈瑞还带着林夏清去抓了兔子。
村东头的一个老汉,养了十只肉兔,秋天到了,个个膘肥体壮,一个个的都胖圆了。
看着陈瑞抓住一只兔子的耳朵,将兔子拎了起来,林夏清惊讶的捂住小嘴。
“陈墨,这兔子怎么长的这么大?”
林夏清的印象里,兔子都是小小的,可爱模样,顶多也就是四五十厘米长的样子吧。
可是陈瑞抓起来的兔子,都已经到了自己的胸部了吧,哪有这么大的兔子?
这就……不可爱了啊。
“夏清,这是家里养的肉兔,都不怎么运动,吃的又好,所以胖了些。”
陈墨接过陈瑞手中的大兔子,递到林夏清面前,示意她可以摸一摸。
“肉兔?”
林夏清好奇的摸了摸,别说,手感好极了。
软软的,很舒服。
“陈墨,你的意思说,这是能吃的兔子?”
“嗯,味道不错,我以前吃过几次。”
林夏清听了,大眼睛咕噜咕噜的转了两圈,看到养兔子的老汉就在不远处,想了想,来到陈墨身边,贴着陈墨的耳朵说道:
“你问问老大爷的兔子卖不卖,我们搞一只吧。”
搞一只?
“搞一只干嘛?”
“废话,当然是吃了,难道养着下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