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非念仔细观察过,京中什么样花式的首饰都有,发钗镯子戒指项链之类的遍地都是,一时之间很难做出引人瞩目的款式来,倒是胸针没见有人做。
沈非念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机会,并牢牢抓住了。
她在外面找的那个金匠就是做改良别针的,别针这玩意儿虽然简单小巧,但从来没人做过,她要找个手工精巧的人才放心——并毫不介意让柒珍阁和二夫人知道。
反正这种东西一旦面世,她抄起来也极快,就干脆懒得费心掩藏了。
至于蝴蝶嘛,是她另找人做的,以别针为幌子,瞒过了所有人。
沈非念将胸针取出来,给孙听月别上:“孙姑娘喜欢,便是这胸针的福气了。”
“喜欢喜欢,这也太精巧了!”孙听月原来想着,只要沈非念送的东西不是过份的丑,她都会闭眼吹一波打压沈之楹的气势,但眼下却是真心实意地被惊艳到了,每句夸奖都发自肺腑。
“那就多谢孙姑娘喜爱了。”沈非念说着理了一下鬓边的头发,露出耳朵。
她只戴了一边耳环,金子将珍珠包了一半,小金珠贴在耳垂,下面垂着长长的银丝耳线,正好落在她修长莹润的颈脖处,这样的佩戴之法别出心栽,又低调温柔,让孙听月大感新奇。
无论是蝴蝶胸针,还是金珠耳线,都比沈之楹那发簪精巧灵动得太多太多了。
孙听月越看越心动,忙问道:“这个你在哪里买的呀?我怎么从来没在京中见过这种东西?”
沈非念笑道:“是柒珍阁要新出的小玩意儿,若是入得孙姑娘的眼,往后您多去看看,还有别的样式。”
孙听月听着吐了下舌头,她刚刚还吐槽过柒珍阁的东西没新意,转头就被打脸了。
她不好意思地向沈非念地道歉,沈非念却丝毫不在意,孙听月这种性子可太招人喜欢了。
“听说如今沈七姑娘是柒珍阁的掌事,是吧?”人群里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沈非念知道该来的总会来,今天没人找她的茬才奇怪呢。
她抬眼看去,是户部侍郎家的女子,元品纯。
户部侍郎是沈昌德的走狗,元品纯是沈之楹的打手。
她对元品纯说:“不错,那是我母亲留下的铺子,如今自是由我接管。”
元品纯语气不善:“沈七姑娘往日里从不露面,今日一出手,便是送这么好看的事物。我看,这是有备而来呀,莫不是寻好了机会巴结孙姑娘吧?”
沈非念往前一步,上下打量了一番元品纯:“元姑娘穿这一身月绡纱倒是好看的,不过可惜是我柒裳楼好几个月前出的样式了,此刻瞧着,颜色和款式倒是有些不衬这夏日的节气。元姑娘若是得空,过几天倒是可以去柒裳楼再看看。”
“你莫不是瞎了眼吧?”元品纯轻蔑嘲讽:“我这身衣衫是前两日在逢喜楼买的,谁看得上你什么柒裳楼八裳楼的衣服?庶出就是庶出,目光短浅,不识泰山。”
沈非念低头,一副受伤神色,委委屈屈地站在一侧不出声。
心里却在说:骂得好!继续骂!
孙听月的母亲就是续弦,认真计较起来,孙听月也是半个庶出,可她极得她父亲宠爱,她能受得了这个气才奇怪。
孙听月刚得了沈非念一枚胸针,自然替她说话,只见孙听月冷笑道,“好一个庶出嫡出,我都不知道元姑娘这么看重出身呢?照你这说法,咱们这儿可是有一半的人,都目光短浅,不识得你这身衣裳是赝品了?衣服不合适就是不合适,还不许人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