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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既来之,则安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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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中年的李志峰坐在桌案上,他的手有些发抖,背似乎也有些直不起来了,整个人稍显老态,黑发之间的白发也很是刺眼,活到他这个岁数,也算是把人生之中大多数的酸甜苦辣给尝遍了,是以他的性子十分沉稳,自从那群黑衣人将他强行带来武昌衙门之后,他的心情就十分的复杂。

年轻的时候,他和所有有着远大志向与抱负的那群人一样,有着美好的幻想,出将入相,自是老生常谈,并且他生在底层,长在底层,即便是富贵的南方,他依旧对于民间的疾苦有着深刻的认知,他想要凭借着一己之力改变这个腐朽的王朝,只不过,那熬死人的八股文最终还是将他的理想与抱负吃进了肚子里,多次科考不中,且又没有余财,家中又有老母需要赡养,所以他向生活低下了理想的头颅。

在父亲老友的帮助下,他在县城的衙门里谋求了一个胥吏的位置,以养活老母以及维持自己的生机。

后来在媒婆的介绍下,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贤惠的夫人,他的夫人并不漂亮,但却勤俭持家,上孝下慈,使得他家的生活越发过得润足起来,他很满意,并且愿意一辈子就这样与他的夫人相守一生。

后来,夫人生下了他的女儿,他很满意,女儿的降生让他对这世界再也没有了任何怨念,一家三口再加上老母亲,过得越发开心了。

他当胥吏的那些日子,制定了很多小规矩,这些全都是一些方便老百姓的小规矩,他想,现在他大本事没有多少,至少这么做,可以为一方百姓造福,也算是小小满足了一下少时的宏愿。

县里的太爷也是个好人,县太爷似乎本就是县里的人,除过搜刮一些民脂民膏外,其余的也没什么不好,县太爷十分看重他,并且愿意将家中的侍女送给他当小妾,只不过他看了看妻子,便拒绝了,后来嘛,县太爷又给他送了很多银锭子,告诉他这是体恤他忠心耿耿为朝廷办事的赏赐,这一次他没有拒绝,因为他知道,这笔银子拒绝不得,一旦拒绝了,他们一家都要跟着遭殃。

他发现在他收了银子之后,县里的同僚们看他的眼神终于正常了,说话也不再夹枪带棒了,他要做什么事情也方便了很多,从此之后他就明白了很多以前不明白的道理。

只不过这些道理,与穷苦的百姓无关,每个月,县太爷总会派人给他送些银两,他也就更加卖力的为百姓办事,渐渐的,他爱上了农事,爱上了县里的土地,爱上了地里的耕牛,爱上了地里的种子,爱上了在地里耕作的农民。

他一点也没有看不起他们的意思,甚至在县里买了一片土地,亲自耕作,慢慢的他似乎找到了耕作的诀窍,当然他依旧没有那些农民种出来的粮食多,毕竟人家在土地里劳作了一辈子,被他几年超过,那也就太不讲道理了。

后来他开始阅读关于农事的书籍,并且按照农书里的记载,开始安排身边的农民如何工作,终于有一年,他做到了增产增收的目的,周围的农民很是开心,对他的佩服与敬重也从心底发出,于是他开始推广那些方式,这是他第一次明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道理。

从前的时候,那些人敬佩读书人,他是不解的,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读书人,从自身的经历来看,他发现读书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可是在那一天,他对这个道理深信不疑,真正有本事的读书人是值得敬佩的。

后来,在他的带领下,全县的粮食竟然增收了五成,县太爷也升官了,本来县太爷想要带他一起升官的,可是他拒绝了,他觉得,在县里为百姓做点实事,就很好了,要是在升官,他就要收更多的银子,这会让他无法入眠的。

再之后嘛,附近村县的人都开始找他去指导农事,他的名声慢慢变得远近闻名,每当他走到天地里去观察那些农民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停下手中的动作,朝他恭敬施礼,因为他的关系,少死了很多人,很多原本因为粮食不足要被饿死的老人和小伙子们都活了下来,于是有人开始给他立牌牌,就是那种祭拜土地公的牌牌,他并没有觉得受宠若惊,这比起收到的那些银两,这些牌牌显然更加能让他开心。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平静日子,有一天,一个远行的商人,带来了一个消息,贼军刘溥不日将带兵过境。

也就是在这一天,李志峰做了一个决定,他把那些欢呼着欢迎刘溥到来的泼皮无赖们都杀了,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平日里如此和善的李神仙这一次如此暴躁,不过这不重要,新来的县太爷已经跑了,那么李神仙就是他们真正的县太爷,于是李神仙大手一挥,无数百姓放弃了原本的田地与财产,带着家人与牲口还有一些生活必备的东西,跟着李神仙走到了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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