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真的那么信任她?”褚禹笙问。
“对,多米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为信任的人。”林暮雪斩钉截铁地说,“我们曾患难与共,不管在什么时候,她和陆离都会守在我的身边,对我不离不弃,没有他们,我就撑不到今天。你不了解我们之间的友谊,不知道我们曾经一起经历和面对过什么,就不会明白我们那种超越血脉的感情。”
“可是,人总是会变的。”褚禹笙不想林暮雪将来后悔,不得不告诫她。
“褚博士,您真的多虑了。”林暮雪依旧不肯相信他,还举例道,“假如有一天我告诉您,萧总对您图谋不轨,您会相信吗?”
“不会。”褚禹笙毫不犹豫地说,“就算他真的利用我,我也甘之如饴,可是他不会,永远都不会。他的『性』子看起来是冷了些,但他的内心却比谁都细腻,我太了解他了。”
“您对萧总的信任,就是我对多米的信任,您相信萧总不会对不起您,同样的,我也相信多米不会对不起我。”
“这不一样,你们只是半路朋友,而我和成风却是生死兄弟。请不要拿你们女人间那点经不起时间考量的闺蜜情,来和我们的兄弟情做比较。”褚禹笙握紧双拳,显得异常地激动,“我和成风从小一起长大,我们住在同一幢房子里,每天同吃同住同睡。我们穿过同一件衣服,同一条裤子,我们还一起『尿』过床,半夜也一起掉过床。甚至是同一天长的水痘,同一天患上的腮腺炎。我们的母亲还是彼此的干妈,彼此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人。”
林暮雪知道褚禹笙和萧成风的关系不一般,如若不然,褚禹笙也不会放弃其他公司给予的总裁之位,屈就到萧泰做个副总监。
只是她没想到,他们之间的关系,竟是这般的亲密。
褚禹笙看出了林暮雪脸上的错愕,继续说道:“如果你知道成风为什么学医而不读商,你就会明白你方才的假设是多么地可笑。从小到大,我妈的身体就一直不好,必须常年服『药』才能维系她的生命。为此,成风从小就励志长大要做名医生,要治好我妈的病,减轻她的痛苦。从上小学开始,他就每天翻着一些连大人都无法看懂的医书在钻研,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他都翻遍了。只可惜我妈没有那个福分,在成风考上医科大的那年,就病故了。所以我说,我们之间的感情,你们无法相提并论。”
原来萧成风学医,竟是为了自己的干妈,如此说来,褚禹笙进入有『色』金属行业,则是为了萧成风。
林暮雪心里不禁被他们的兄弟情感动,可她还是执着地相信郑多米。
“虽然我和多米只认识了五年的时间,但时间不是衡量友谊的唯一标准。如果因为你这几句话,我就怀疑多米,那我根本就不配成为她的好姐妹,也对不起我们这些年的姐妹情。”
“既然你如此执『迷』不悟,那我也无话可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