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雪一副我受伤我骄傲的样子,真是令萧成风哭笑不得。
认识林暮雪那么久,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她如此活泼可爱的一面,宛如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般天真浪漫。
或许,这才是她本该拥有的模样,只是这些年来,生活所迫,她不得不给自己戴上了一面叫坚韧和成熟的面具,从此,她忘了如何去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女。
如今,萧成风慢慢地褪掉了她佩戴许久的面具,她才会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了自己的天『性』。
萧成风将她抬起的脚轻轻地放到了床上,用被子盖好,才说道:“暮雪,你知不知道,你今天用那样的声音和方式给我打电话,我当时真的以为你在崴脚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头。好在我打电话问了你的主治医生,他说你今天上午的精神状态都非常好,丝毫没有神经错『乱』的现象。现在看到你安然无恙,我也终于可以放心了。”
林暮雪朝他吐了吐舌头,又开始捏着嗓子娇嗔:“人家就是想偶尔卖一下萌嘛,不行啊?”
“行是行……”萧成风面『露』难『色』,“只是你这样,真的会把我吓死。”
他不敢想象,林暮雪今后若是每天都这般嗲里嗲气地和他说话,他是否能承受得了。
林暮雪却非要继续恶心他:“我记得以前褚博士说过,他说你喜欢温柔似水的女人。你自己也说了,温柔如水的女人是用来疼的,像我这种张牙舞爪的,则是拿来使唤的,越锋利,战斗力就越强。所以,人家决定收起锋利的小爪子,从此变得温柔一点儿。这样子,也就有人疼了。”
说着,她还往坐在床边的萧成风身上蹭了蹭,眨巴着大眼睛,楚楚可怜地问:“亲爱的,难道你不喜欢人家现在这个样子吗?”
“暮雪,我觉得……”萧成风顺势搂住她的肩膀,面『色』凝重地说,“我还是很有必要带你去一趟脑科和神经科。”
“萧成风。”林暮雪怒喊道,将他从床边推开,“我之前崴到脚,你也让我去神经科,你是不是故意的啊?”
那个时候,林暮雪是因为错过叫号而与萧成风发生争执,萧成风当时觉得这个女人太不可理喻了,于是说道:“林小姐,我建议你看骨科之前,还是先去看看神经科,神经科请出门左转,乘电梯上三楼。走好,不送。”
萧成风到现在还忘不了林雪当时气急败坏的样子,可如今再次想起,却完全可以理解她的蛮不讲理了。
缘分或许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萧成风当初从未想过那个蛮不讲理又难缠的女人,有一天会成为自己的妻子,还是他千方百计才哄骗到手的妻子。
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林暮雪动了心,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定了这辈子非她莫属。
萧成风凝视着林暮雪的双眼,笑着解释:“我当时会说那番话,是站在医生的角度考虑,我不希望你影响到其他患者看病。现在说这番话,完全是因为担心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