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利普的带领下,墨菲轻车熟路的穿过城堡大门,走进会议厅。
一进门,四名正在用餐的地精便齐齐抬头,盯着墨菲与领路的菲利普二人。
墨菲仔细打量了一下面前这几个地精,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除开矮人与精灵以外的其他智慧生物呢!当然,巫妖不算生物,他们是死者。
地精们普遍身材矮小,但面前这四个地精里,有三个与常人的身高相仿,身高将近一米九,皮肤呈深青色,耳朵巨大,并向后弯折,目光凶狠,肌肉孔武有力,几片皮甲遮挡住关键部位,他们的覆面式尖顶头盔整齐的摆放在桌面上,此时正喝着菲利普拿来招呼他们的美酒呼哧呼哧的喝着。
没错,这些大傻个也是地精的一种,是能征善战,武力强悍的大地精,智商比起智地精来说要低上一些,与普通人水平相仿。
很显然,这三位大地精是担任了护卫的职责的,真正的主角还是那位身材矮小的智地精。
那位智地精身上穿着一件丝绸袍子,针脚细密并且是金线缝合,看上去就价值不菲,他的身高不过一米出头,耳朵又大又尖,青绿色的皮肤遍布着老年斑,样貌丑陋,标准的地精长相,不过与普通地精不同的地方就是他那显眼的大脑袋,那里也储藏着他的全部智慧。
“瞧瞧是谁来了!”那位智地精开口了,“沃莱恩王国四王子墨菲·塞勒斯殿下,智地精弗兰克向您以及国王陛下致以崇高的问候。”
他的声音尖锐刺耳,不过语气还算是和善,不过说的话听起来就像他是这里的主人一样。
“感谢您的祝福,弗兰克先生,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呢?”墨菲大刀阔斧的拉开了主位的椅子坐了上去,无声的宣誓着自己的主动权。
“嘿嘿嘿,我听说殿下遇到了点麻烦,想和您做一笔生意。”智地精怪笑了起来,并没有把墨菲的小动作放在心上,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
这倒挺确实符合地精们的实用主义的,毫不废话,直入主题,通常的谈话范围是一个以金纳索为半径画的名为生意的圆。
其实谈到地精,大陆上的各个种族的第一印象就是丑陋、奸商、嗜财如命、大工程师,智地精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无论是长相还是智慧,深刻的贯彻了知识越多长得越丑的道理。
他们想尽一切办法的赚钱,不过并不是像巨龙那样把得来的钱币存起来,而是钱生钱把生意做大,或者投资到本族的工程学研究上。
这也使得地精们成为了大陆上一个颇为强大的种族,他们曾经的主人,巨魔也变成了他们的手下败将,做了奴隶。
现在这位智地精说要找我做生意,估计就是因为吃准了我对抗不了叛军暴民,来发一笔战争财的。墨菲心想着,换上了一副标准的商业假笑。
“快和我说说,弗兰克先生打算怎么做这笔生意呢?”墨菲偏着头问道。“哦!弗兰克先生快尝一尝,这是我们这里的特色美食,在别的地方可吃不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