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入夜便更加萧瑟。
不冷也不热的天气,走在闹市区的人行道上,夏以沫身后还矫情的跟着辆豪车,她拎着包包,踩着高跟鞋慢悠悠的逛着。
说是三年没回s市了,想走走看看。
五彩的霓虹,把她精致的五官衬得几分妖娆,尤其那眼线,本就是个标准的小狐狸胚子,还故意抹了一弯上翘的眼线,乍一看,更媚了。
走到一家ktv大门前,她停下,往那也停下了的车里看了眼,开车的年轻人就探头出来,正准备问什么时候来接,夏以沫就先道,“晚上陆念琛会送我回去的,你先走吧。”
没等司机把脑袋缩回去,她又漫不经心道,“哦还有,以后别这么开车跟着我了,你看刚才那一路上别人还以为我是谁家养小三还是二『奶』呢……”
说完她冲自家司机摇摇头,无奈的转身走进ktv。
陈家宝坐车里,掌着方向盘看他家三小姐,一脸的苦涩,是谁下了飞机之后就在车里给自己画了那么个妖娆路线的妆,怎么能怪他!
心酸!
……
夏以沫有三年没回来了,上次离开,现在想起来,只不过是一场幼稚的赌气,可笑的逃离,竟然一走三年,想想她也挺厉害的。
当然和她杠上的那位更厉害了,我不来,你不往,花边新闻一桩接着一桩,即便在大洋彼岸,留学在外的夏三小姐都能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他花花肠子的动向,当真是应了幼时那句……
‘我一定让你对我终生难忘。’
走在ktv长长的通道上,夏以沫没来由的想起这一茬,不由的微愣了一瞬,陆念琛那张讨人嫌的脸诡异的飘进脑海,她皱眉,这破人怎么那么阴魂不散!
“夏三小姐,就是这里了。”经理领她到一巨奢华的门前,门牌上四个字‘醉死梦生’,她扫了一眼,颇为佩服这儿的老板,好会取些应景的名字。
经理弓腰把门打开,随着视线的扩展,一副纸醉金『迷』的二世祖妖孽图,尽在眼前。
偌大的至尊包厢,烟雾缭绕,歌舞升平。
有人在窃窃私语,有人唱伤心情歌,有人对酒浇愁,还有人缩在角落里发呆……
但以上任何一种情况,都不会出现在陆念琛的身上,他就像夏以沫两年前离开那样,坐在靠边的位置,但永远不会被忽略,身边必定美人在旁,当他如现世万岁爷一般伺候,用看天神的目光憧憬他,偏他还要不屑一顾。
然后沉默的,以他高贵优雅的姿态,静待佳人归来……
好像他就是笃死了她会乖乖回来似的。
那一眼对上去,陆念琛轻易把她抓住,波澜不惊的深眸,宁如静湖,黑得要吃人,见来人移身进包厢,他嘴角浅浅挽起一抹若有似无的弧度,不动声『色』的推开了身旁越发向自己贴近的女人。
不待夏以沫把目光移开,唐宋人先挡在她面前,带着三分醉意热情招呼,“哟!孔雀东南飞,我们夏三小姐终于出现了。”
孔雀东南飞?
夏以沫没好气的把眼睛一横,她敢捂着心口发誓,这三年绝对没有‘五里一徘徊’!
不等她表白心迹,唐宋已经把她人拖了进来,拉入主场,乐和着跟大家介绍:这是赫赫有名的夏家三小姐,同时也是陆少爷的正牌未婚妻,两个世家自来交好,他二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于秋末,也就是这个下个月二十八号,完成大婚!
介绍完毕,所有人才把来人身份搞清楚的围观群众,几乎是统一的先看看夏以沫,再把视线调转,扫到陆念琛的身上。
所以传闻并非空『穴』来风,那么陆少爷身边的莺莺燕燕,该离场咯?
夏三小姐暗地里伸手掐了唐宋一把,娇俏的脸绽出一个集美丽、大方、优雅、魅『惑』,还有一丝她独有的小狐狸劲儿,笑着打招呼,“大家晚上好。”
罢了,才看向陆念琛,脸上笑意又变了一变,柔情似水只与这一人,完全无视他旁边不遗余力散发着浓郁花香示威的玫瑰,只道,“念琛,我回来了。”
绝妙的四两拨千斤。
陆少便极度自然的对她展『露』了相同的笑容,“回来就好。”
明明还有嘈杂的音乐做烘托,愣是让人听出话语里的柔绵,好像他等了她千年万年,总算等到了。
于是身边的那位美人儿,脸不出所料的绿成一片。
今天的场子是城西秦少爷攒的,自然不能冷场,举着酒杯就哗啦着要让才从国外回来的夏小姐唱一首歌,唐宋知道这位主儿自来不喜欢应酬,便想替她挡,没想到陆念琛旁边的玫瑰花自告奋勇,说要先唱,便抢了话筒,点上一支《梦中人》。
有婚约的,便顺理成章的坐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