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柔(174年——263年),字文惠,陈留圉(yǔ今河南杞县南)人。
在曹魏时期,高柔从小吏做起,至曹丕称帝第四年,被任命为廷尉,前后任职23年,成为曹魏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开创了廷尉任职的历史记录,可谓中国古代任职时间最长的“大法官”。
恤民慎刑思想贯穿高柔执法办案的始终,尤其是他对底层士兵和士兵亲属的“法律援助”,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三国志?魏书?高柔传》中记载:公元213年,高柔在曹操手下就担任了主管司法审判事务的“理曹掾”,开始成为了专职法官的职场生涯。上任不久,高柔就碰上了一件“士兵逃亡案”。
曹操时期的军法极其严酷,为了防止士兵逃亡,规定全军将士的亲属都集中居住,列有专门的户籍,以便利于管理。军士如有逃亡,家属就变为了**的“人质”,按照法律要被株连全家。
演奏军乐的官员宋金等人在合肥逃跑,他的妻子儿女被拷问审查,但曹操仍嫌律法不严,担心不能止息士卒逃亡,还要加重惩罚力度。
宋金的母亲、妻子和两个弟弟都在官府中服役,主管这件事的官吏上奏要将他们全部杀掉,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高柔上奏为他们据理力争:
“士卒逃离军队,实在是可恨,然而我私下里听说逃跑的士卒中也时常有后悔的。我的意思是,应该宽恕他们的妻子、儿女,这样做,第一可显示出逃跑的人不讲信义;第二可以使逃亡的士卒产生牵挂归来之心。
“如果按照原来的旧法,就已经断绝了他归还的愿望,假如再加重刑罚,恐怕现在正在从军的士卒,见一人逃亡,怕自己也被株连,也会跟着一起逃走,以免遭到杀害。这样加重刑罚不但不能有效制止士卒逃亡,还会使叛逃士卒的数量有增加的风险。”
高柔要求减去重刑,利用怀柔政策,触动士兵的怀归之心。
高柔思路缜密的利弊分析说动了曹操,建议被采纳,曹操赦免了宋金的母亲和弟弟,很多无辜的逃兵家属更从法律的修改中获益,得以幸存。
…… ……
曹丕时期高柔被任命为廷尉后,仍然一如既往,坚持处理具体案件,纠错止偏,为民伸冤。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平反了一起“士兵逃亡案”。
时间是在魏明帝曹叡时期。
有一年,驻守在洛阳附近的护军营里有个名叫窦礼的士兵突然失踪,军营长官得到报告不寻找不调查,直接把窦礼打入“逃亡士兵名录”,并对其家属进行处罚,欲将他的妻子盈和儿女没收为官奴。
消息传至窦礼的妻子盈的耳中,凭她对丈夫的了解,她不相信丈夫会逃跑,于是她到处上访申诉喊冤,但是却连连碰壁,喊冤无门,这些官府衙门踢起了皮球,都怕打不着狐狸惹身骚,审理不明承担责任,竟没有一个当官的愿意为她调查冤情。想见得到,是够昏聩的。
申诉无门,盈想到了刚正不阿,明察秋毫的廷尉高柔,为了全家的安危,她越级拼死求见高柔。
高柔受理了案件,听取了盈的申诉后,和颜悦色详细询问案情,“你凭什么知道你丈夫不会逃跑?”
盈流泪申诉说,“丈夫是一位有担当的人,他从不惧怕战场上的刀光血影,绝不会逃跑。另外,我丈夫有一颗爱心,年少时行事就独特超群,与众不同,他奉养一位孤独老太太,当作自己的母亲,侍奉老人恭谨孝顺,又怜爱儿女,亦不是那种轻薄浮华、不顾家庭妻小的人。我相信他的失踪应该另有隐情,请大人查明真相,为我们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