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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整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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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湖面,波光粼粼,春风中,大量船只扬帆北上。

皇帝携文武百官离开建康,所乘船只浩浩荡荡,经广陵入中渎水,由射阳湖前往淮水南岸的淮阴。

船队之中,御舟上,皇帝萧询兴致勃勃的看着四周风景,想起了前年御驾亲征时经过射阳湖的情景。

风景依旧,但此次出行,心情又有不同:到了淮阴,就会驻跸行在,厉兵秣马,为北伐做准备。

一旁,伴驾的李昕,向皇帝介绍起监军这个职务。

设监军的目的是什么?监督作战,并监察军纪,管制军中诸将,察举作奸不法者。

监军是个统称,实际职务,自汉以来,名称多有不同:譬如监军御史、督军御史,又有护军、军司等。

而其职责,现在其实由军长史、军司马分担。

防止军队(主将)叛变,只是监军的职责之一,朝廷设监军,主要目的是什么?是让军队卖力作战。

而不是出工不出力,消极避战。

亦或是见死不救,临阵退缩。

那么,监军该如何“监”军,才能确保将领认真打仗?

如何判断将领是真的消极避战,还是审时度势,静待时机?

亦或要分辨将领打的是神仙仗,还是荒唐仗?

李昕认为,很难做到,因为天才和庸才,对战争的理解完全不同。

“韩信以新兵背水列阵,若有监军,监军恐怕会认为韩信疯了,因为这违反常识,”

李昕举了个例子,萧询觉得这例子不错。

淮阴侯韩信打的都是神仙仗,凡人无法理解,若以监军掣肘,恐怕就没有那么多精彩的战绩。

李昕又说:“官军攻打某城,守军顽固,且援军不日即将抵达,己方主将为鼓舞士气,争取打出破城、击退援兵两场胜仗,于是下令破城后...”

“下令破城后,将士们可尽情劫掠,搜刮钱粮和女人...”

“将士们破城,尽情放纵后,士气高涨,随后击败增援敌军,这,该怎么算?监军是该阻止,还是坐视不管?”

李昕的问题,让萧询错愕:这样也行的么?

李昕见皇帝目瞪口呆的模样,回答:“陛下,打仗,打胜仗最重要,对于军队来说,打胜仗,才是其主要职责...”

“一支军纪败坏,却能打硬仗的军队,和一支军纪良好,却打不了胜仗的军队,陛下要用哪一支?”

“这...”萧询觉得难以接受,他当然希望军队打胜仗,但不明白为何放纵兵卒烧杀抢掠,居然能让士气大涨。

李昕继续说:“同理,设监军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是要确保军队奋力作战,打胜仗。”

“为了打胜仗,有些事,就只能默认,等战事结束,再追责。”

“譬如战时屠城,或者纵兵大掠,当时可以将就,战后,对错一定要分,并且做到功过分明、奖惩分明。”

“靠纵兵大掠维持士气,最后打了个大胜仗,论功该封公爵,但是,纵兵大掠,就是不对,该罚,所以,降封,封子爵。”

“可以允许将领战时便宜行事,但是,对方要对自己便宜行事的后果负责。”

这是李笠之前对李昕做的讲解,李昕现在向皇帝转述,又举了个例子:

大战爆发,青州军苦守碻磝,徐州军奉命解围,结果走到半路,徐州军的哨骑探到敌军屯粮位置。

于是,徐州军决定奇袭屯粮处,而不是解碻磝之围。

粮仓烧了,碻磝也被齐军攻破了,不过,齐军因为粮仓被烧,军粮无以为继,只能撤军,于是,碻磝重归朝廷所有。

那么,徐州军这种行为,算是见死不救么?到底做得对不对?

萧询想了想,试探着说:“还是...事后算账,来个功、过分明?”

“只能如此。”李昕点点头,“若徐州军既不去救碻磝,也无法成功奇袭屯粮之处,那么,两过并罚。”

“这就是只看结果,不看过程?”萧询还是觉得有些难以接受。

一旁,旁听的李笠回答:“陛下,微臣以为,打仗,看的就是结果,胜了,什么都好说,败了,说再多又有何用?”

“前线将领,临机决断,仗怎么打,主帅下达的命令如何执行、该不该执行,他自己权衡利弊,监军,只负责提醒、警告,并申明风险。”

“将领做的决定,自己承担后果,有功有过,值不值得,自己看着办。”

“但是,若抗命不遵,或者决定撤防、撤军等,必须急时告知上级,否则就算作临阵脱逃,或者意图不轨,此举不可饶恕。”

“还有其他作战期间违反军纪的行为,经过军法司裁决,该杀就杀,该坐牢就坐牢,该夺爵罢官,就夺爵罢官。”

“哪怕,他是宗室、勋贵,也不能例外!”

这就是李笠提出的解决办法,他认为滥用监军,或者给监军以过大的权力,只会影响军队的作战表现。

使得军事以外的因素(个人恩怨、政治因素),干扰军事决策。

监军误事的典型例子,就是一些朝代用不知兵的太监监军,结果太监干扰决策,导致军队打败仗。

权衡利弊,李笠认为,设立军法司(军事法庭)来威慑将领会比较合适,哪怕这种方式类似于秋后算账。

直属于军法司的各级军司,在“行军”编制时,就要作为军中佐官,随军出征,见证行军的作战过程。

一名将领在作战期间到底有没有消极避战、见死不救、图谋不轨,先由其同僚(譬如长史、司马)或者上级(行军总督)提出控告。

军法司根据各方证词,包括军司的报告,来做出判断,并下结论:有罪还是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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