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林长治利用自己这个学期从零用钱里省出来的钱跟着听雪做小买卖,还赚了钱,林长治那可是第一次赚钱呢,心里头别提多骄傲多自豪了,他利用自己第一次赚的钱给家里打了酱油醋。
没办法没有赚多少,那只能给家里买点儿便宜的而且很实用的酱油醋了。
“长治啊,没想到你自己都会赚钱了,妈妈很为你骄傲!”林红建家的笑眼弯弯的看着自家儿子由衷的说。
妈妈竟然说我为你骄傲如果不是大白天自己也没有睡着林长治真的以为是自己在做梦呢;“妈,如果不是小姑姑我肯定也不能赚钱,小姑姑太厉害了。”
林红建家的;“你小姑姑是很厉害,这丫头这么小就这么能,长大了还得了啊,长治,往后你要多跟你小姑姑学习。还有你小姑姑没有亲的兄弟姊妹,咱们对她好了她将来有出息了肯定忘不了咱们的。”
林长治可没有他妈妈那么多心思,他跟听雪玩儿就是觉得能玩儿到一起去,仅此而已。
听雪这边的货已经卖光了,她打算再去县城提一点儿的,本村卖完了,然后自己和林长治可以去其他村啊,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过他们得等秦元丰那边。
秦元丰和王刚手里的货还没有卖完,所以得等他们俩的货都卖完了后四个人在一起去县城备货。
就在这个时候邮递员出现在了听雪家,他是来给她送信的。
当看到信封上的来新地址时听雪高兴的差点儿蹦起来。
她在三个多星期之前给路千寻写的信终于等来了对方的回信。
听雪其实没有抱太大希望路千寻能给自己回信的。
像路千寻这样《少年天地》杂志上的常客给她写信的读者肯定特别特别多,她哪能一封一封的给回啊。
这个就好比后世有了微博后那些粉丝多的博主发一条微博会有很多粉丝的评论或者私信啥的,他们是不可能逐一回复的,顶多回复一些合胃口的。
礼貌的把邮递员送走后听雪就迫不及待的把信拆开。
一张薄薄的信纸被折成了一颗爱心,信纸的颜色是粉色的,缓缓把信纸展开漂亮的字迹映入眼帘。
信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说你的来信我已经收到了,最近因为忙着复习考试,所以回信不及时,希望不要见怪。非常感谢你喜欢我的文字,认识你我很高兴。
同时路千寻还在信里着重表扬了听雪的字。
你的字很漂亮,如果你不说你是个二年级的小学生我真的以为你和我一样念中学了呢。
你是给我来信的这些读者里头年龄最小,而且字写的最漂亮的。
被自己喜欢的作者回信已经让听雪高兴的不得了,还被她着重表扬自己的字很漂亮,听雪那高兴劲儿就别提了,满脸都是可爱的爱心泡泡。
在写信的时候听雪提出希望能得到路千寻的一张照片,她同意了,信封里头附带了一张一寸的照片。
从进入九十年代照片都变成彩色的了。
路千寻的这张一寸照片是彩色的,照片里她穿了一件淡黄色的衣服,圆乎乎的一张脸,看着就很可爱,头发披肩,略显成熟。
透过照片能感觉到路千寻是个很文静知性的女生。
人不算特别的漂亮,但却很耐看,这是听雪再看到路千寻的照片后给出的结论。
当天晚上听雪就再次给路千寻写信,同时她也把自己的一张一寸照片放到信封里头。
听雪期待着自己和路千寻能通过文字把距离拉近,从而从笔友变成真正看得见摸得着的朋友。
秦元丰和王刚手里头的货卖完后他们四个就再次去县城备货。
这次备货比上次多备了一些。
秦元丰不是第一次做买卖了,所以赚钱后他没有表现的如何高兴,始终是云淡风轻,大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君子作风。
王刚和听雪还有林长治可就不一样了。
他们准备好了货后也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王刚建议去大一点的饭馆吃,林长治第一个举手同意,秦元丰看了听雪一眼,表示我听你的。
听雪见王刚和林长治兴致很高,她自然不愿意扫兴的了;“我知道有个地方东西特别好吃,就是有点远,下步走的话得十多分钟,你们去不去?”
林长治说去啊,十多分钟算啥。
王刚和秦元丰也没有意见,于是他们就按照听雪的指引的方向走去。
走了十来分钟然后就到了一家看着有些年代感的饭馆儿门前。
“小姑姑,你确定就是这家吗?”林长治瞧着面前这有些破旧的老饭馆儿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自家小姑姑。
听雪很确定的说就是这家,我小时候我奶奶曾带我来这里吃过,他们这里做的都是私房菜,特别好吃。
旋即,四个孩子就进了这家略显破旧的饭馆儿。
这饭馆儿外面看着是破旧,但里头收拾的特别整洁,墙壁也是粉刷一新的,桌椅板凳都是纤尘不染。
四个人找了一张桌子坐下。
开饭馆的是一对夫妻,男的负责厨房忙活,女的负责招呼客人,儿媳妇还是闺女在负责收钱找钱或者帮客人打包。
听雪是来过的,记得这里的什么菜既好吃又不贵,所以听雪当仁不让的点菜,接着她又像老板娘问了自己点的这几道菜的价格。
听雪得知自己点的这几道菜的价格和几年前自己和奶奶来吃时竟然一样后有些意外,这几年什么不涨价啊?
可是这里的吃喝却没有涨价让听雪顿时对这对夫妻生出几分敬重来。
这家菜馆虽然有些陈旧了,拿手菜也不是特别多,而且位置也不好,但大部分的位置都能坐满,其中的原因不说自明了。
他们四个要了四个菜,然后主食是面条和饼,东西很快就上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饭馆儿里又来客人了,来的是一家三口,看着就很和谐幸福。
“元丰,你咋在这里?”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秦元丰忙把头抬起来,然后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好好奇心重的听雪也跟着秦元丰望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着黑色中山装的男子朝这边走了过来,他的眼神里明显写着意外,另外还有长辈的慈爱。
与此同时跟男人一起的女人和孩子也走了过来。
女人也就三十岁上下,穿着杏黄呢子大衣,脚上是一双高跟鞋,手里拎着一个棕色的小皮包,一头披肩发染成黄色后被汤成了卷儿,脸上覆了一层脂粉。
女人身边的小男孩儿看着也就七八岁,手里拿着一支玩具手枪。
当听雪看清楚那男人和小男孩儿的长相以后也就知道了他们仨人是什么身份,跟秦元丰是什么关系了。
“阳阳,快叫哥哥。”女人指着正用冷漠眼神看着他们的秦元丰温柔的对身边的小男孩儿道。
小男孩儿朝秦元丰眨了眨眼睛,然后很利索的叫了一声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