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日,走出了十个人。
半年后,就剩下了五个人。
他还是那一副勾唇轻笑,无波无澜的表情。
五个人,以后就只能剩下三个人。他不知道为何上头让其余四人决一死战,留下两人,他依旧安坐于榻,任凭他们厮杀。
许是他次次的表现都格外的好,所以上头要留着最绝顶的与他对决。
他不着急,就等着那一日。
反正,早晚都要来的。
他看了看地宫里黑暗的宫道,想着他定要离开这里。漫天的黑暗,以至于在后来的岁月里,都成了他挥之不去的梦魇。这样的黑,这样的冷,这样的肮脏与血腥。
寻日里,他就数着宫道里的灯盏,一盏一盏的数过去。
多年后,他发现有个女子竟有着与他一样的习惯,只是……他到底是始料未及的。
决战那年,他才十三岁。
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在这样的磨砺与黑暗中学会了像狼一样,在幽暗里存活。那个与他交战的男孩,比他壮实,也比他高处半个头。
他就站在那里,手中握着剑,冷了眉目。
但心里却有着暖暖的错觉,许是父母也会庇护着,便不觉得孤寂。
这一场交锋,他伤得很重。
有史以来第一次伤得最重,那人将剑刺进了他的身体,他身子一撇,避开了心脏位置。反手也用剑贯穿了那人的脖颈,鲜血飞溅出来,染红了他的双眸,也化开了他唇角的冰冷。
因为有人死,他就能活下来。
生与死,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可笑,一死一生。
这就是他这些年的写照!
只有别人死,他才能活。
冷剑贯穿身体的时候,他想起了娘,想起了爹。那时的年华岁月,多么的幸福,只是这辈子都不会有了。以后就算他还活着,也只能当自己是鬼!
像鬼一样的活着,慢慢的熬成半人半鬼。
他没死,终于活了下来。
当地宫的大门为他打开的时候,他很不习惯的眯起了眼眸。那张因为长年累月埋在地宫里的脸,素白无光,到底还是见到了外头的阳光。
他记得那一日的阳光格外的好,就像父母死去的那一日。
暖暖的温度,却让人寒了心。
从那以后,他便不再握剑,厌恶鲜血,就像厌恶任何的灰尘沾染自己的身子。他没有忘记那一屋子的死尸,那些飞溅出来的鲜血,曾经染红他的手,染透他的衣衫。
但那又怎样,他们死了,他却活了。
他发誓,既然活了,就要比任何人都活得好,活得恣意。
走出地宫,走进东辑事,他看见那红墙绿瓦,那泛着光泽的琉璃瓦,好似用鲜血浇筑。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地狱。
以后,他就叫慕风华。
十三岁,他已经成了不可一世的东辑事首座千岁爷的义子。比任何人都得宠尊前,因为他天资聪颖,因为他心思缜密,因为他有着一张雌雄难辨的绝世姿容。
以后,只有他恣意屠戮,再不许任何人践踏半分。
但,他不再轻易杀人,却爱上了剥皮拆骨。那是细致的活,挑一副上好的皮面,然后剥开人的脑壳,慢慢的灌下水银……
东辑事的正殿内,就放着他的节奏。